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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下室的窗前挂上一只鹦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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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8 17:26: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什么要一只鸟?其实,我也不知道。

日子就这么重复着。窗口向西,早晨不会有阳光直射,但外面的亮光依然会翳进地下室。我朦朦胧胧地睁开眼。多数时候,我会在床上赖一会儿,随便地从床头或者床侧的搁板拿下一本书,不经意地翻阅几页。有时,也会有一个谜面一般的句子将我带进去,几个小时出不来,就这样耗去一个上午;但更多的时候,我会失去继续阅读的耐性,把盗版的简编《二十五史》扔到一旁,然后抽过一本繁体的《资治通鉴》,或者像陈寅恪大师的《柳如是别传》,《外国小说选编》之类的书籍。我对阅读的兴趣由淡转浓,再由浓转淡,就这样反复着。不知从何时起,我就缠绕在句子与句子之间,脑子中被词语所笼罩,某些新异的词儿会像蜘蛛那样在我的脑海中爬行,它们吐下粘液,留下了一张张网。

早晨,通常是静谧的,除了远处的轰轰声。如果小薇与我同宿,我们一定会在夜间做些亲密的事情。但当小薇决计上路以后,我就像一件款型陈旧、被不待见地挂在墙角的衣橱里的冬大衣,被丢在地下室。地下室一般没有声音,除了邻里那对狗男女间或的吵闹声,显然,地面有时是震动的,有火车在地下行驶。我不需要什么声音,除了一只没学习过语言、直接用天性歌唱的鸟。我在小薇离去以后,突然陷入对音乐的厌恶里,尤其,是耗子所留下的那些唱片,那些不分中外、不分流派、不分乐器与人声的大杂烩,这让我无比生厌。唱机是一个讨厌的存在,甚至觉得没有比发明唱机更坏的发明了。可是,那是耗子的遗物。他作证着我们三人之间的爱情。

为此,我突然地想到了森林,我便遐想着鸟声。于是,我期待应该有一只鸟在清晨向我问好,或者将我从沉沉的睡梦中叫醒,就像小薇在的时候那样,因为要将胳膊从我的脖子下抽出来而将我弄醒一样。

那段时期,我疯狂地阅读中外诗人的作品,这就使我脑海中爬行着更多的蜘蛛,我的脑海有太多的粘稠状物,我想写一个《诗人之死》的小说,将屈原、李白、王国维、荷尔德林、莱蒙托夫、普希金、保罗﹒策兰、狄兰﹒托马斯、顾城、海子……这些人的死编篡在一块。很多人死了,可有很多诗人死于自戕,为此,我有点恐惧别人称我为诗人,这是否意味我也会自戕?或者有比普通人较高的自戕率。

当我对生活感到心灰意冷的时候,我通常会对自己说:再活一天吧!于是,我活到了第二天。可能,第二天会发生一点趣事,让我觉得生活尚有期待,在我陷入睡眠之前,我对自己说:再活一天吧。我就这样活了下来,活了好多个日子。在绝望的顶点,我差点从悬崖跳下去。那天是2007年的4月1日,一个艺人的祭日,我想死亡时飞翔的姿态是不能重复的,我多少也写点诗,我不能在死这种事情上抄袭一个艺人。我便离开了悬崖——一幢数十层高楼的第37层处。我没有乘电梯回到地面,我沿着盘旋的楼梯走了下来。在从空中回到地面的过程中,我的脑海中翻滚中老七和小薇,好像她们成了两个集团军的统帅,在我的脑海里打了一场改变历史的意念之战。

谁都没有胜出,谁都占有我脑海中的国土。我属于她们,而她们都能够离开国土飞翔。老七,据说,拿上了去往欧洲的护照,也许,正坐在巴黎的某个长椅上,或者脚踏着希腊的土地。如今,她与我唯一的联系方式,就是拥有我的一个E-mail的地址。她不定期地会往里面发一些稀奇古怪的照片,更多是风景照,也有她曾经使用或正在使用的物品,我记得还有各种颜色的文胸。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给我发这样的照片?当然,令我记忆最深的是她本人在镜子中的影像。也许,她试图通过那些被她附灵的物品显示自己,她让它们成为艺术?唯有我能懂的艺术。谁知,其实我也不懂。

而小薇要去西藏,西藏是神灵居住的地方。在小薇离开的第二天,一只鹦鹉来到我的住处,在笼子中被挂到了地下室的窗前。它奔跳着,在笼中歌唱。我不知道它在歌唱什么,但我知道它的沉默会和我的沉默一样,会让自己突破这笼狱,想象自己在远方飞。

说到远方。在小薇临行前,我对她说过一句现在想来颇为刻毒的话。在她将打理好的行包背上肩膀的时候,我说:你所寻找的远方是不存在。

我时常觉得地下室的窗外就是远方。我的远方触手可及,可是,小薇坚持远方仅在远方,触手可及处都会物化在我们的躯体之内。而她要去躯体难以到达的地方。所以,她想到喜马拉雅山。

喜马拉雅山让我恐惧,我害怕小薇有去无返。就像她在脚步即将迈出地下室的时候,她兴奋地表达那样:末日盛会——西藏!

这句话让我把她拉回地下室,我说:你需要改变这样修辞。我说去西藏不是去盛会什么,更不是末日,你是去寻找澄明。我说你叫“澄明之旅”吧!

小薇说:你觉得“末日盛会”显示绝望吗?你难道不觉得希望正会从绝望之处升起吗?

我说:都末日了,还有“绝望中的希望”吗?

小薇说:好,按你的意见,叫“澄明之旅。”

小薇走出了地下室,开启她的澄明之旅。

喜马拉雅是一段通天的旅程,我知道。

见过一只鸟,会用地道的汉语说“你好”吗?

我在花鸟市场溜达的时候,一只浑身长满漆黑羽毛的八哥就会这么说。他说这话时吓我一跳,但语气更像是害了牙疼病人的声音,但“你好”是清楚的,这让我感觉惊奇和恐惧,虽然,尾音有一种河南腔。我不看重它会说汉语,我想如果它被一个操英语的人调教,也一定会说“Hi!”这样的问候语。问题是:当一个鸟说人话的时候?我还能把它当成鸟吗?

社会学家说,是语言让人类成为人?可是,一只鸟学会了人类的语言,这是很可怕的。这只鸟一定是鸟类的异端,一定是鬼魂附体,一定会给人类和鸟类都带来巨大的困惑与麻烦。我在作家这个圈子里获得过这样的教训。一个人不是因为能够或者擅长写作而成为作家,而是因为“写作”这个行为本身让其成为作家,一个没有写作能力而有致力写作的人是可怕的,他无疑以作家之名败坏了那些有作家之能而不肯实施“写作”行为的的人。啊,幸亏,我没有成为这样靠“写作”而成为作家。我觉得我仅是一个渴望倾诉自己感受的人,我不想成为一只“会说人话的八哥”。

我买的鹦鹉是一只满身绿色羽毛,而不是浑身漆黑的“人语者”。无疑,妞妞不会说人话,只会说属于自己的语言,她唧唧呜呜,婉转低回,抑扬顿挫,她是一只名副其实的鹦鹉。她挂在我地下室的窗前。在小薇离开后的日子里,她陪伴着我。

之所以在指称这只鹦鹉时使用“她”,并非说她是一只雌鸟。其实,我根本不知道如何从外形上辨别一只鸟的雌雄。我仅能将此解释为某种诗意。我觉得使用“她”比“他”更能代表我对一只鸟的感情。虽然,我喜欢与同性别的人交流,但却不愿与同性别的人长居一处。

我将这只鹦鹉叫着“妞妞”,妞妞很乖。她唱的歌赛过了王菲,赛过了Sarah Brightman,赛过了Mariah Carey,赛过了勃拉姆斯,赛过了《高山流水》。它在我的窗前,跟我一起共渡那“青春无月夜”。她的啼鸣那样悦耳,往往使我心怀澄明,让我不再过多地怀念小薇和老七。

那个鸟笼像个神庙,而鹦鹉的啼鸣而非鹦鹉成为了一种启迪人生的神灵。

妞妞的笼中上有一块黑布,我会在太阳还没有落山的时候,帮她布上黑夜,就像上苍为我们人类布上黑夜一样。按照月亮盈亏,在笼子的顶部给她留下适度亮度的灯光。这也让我我也会发现自己拥有一双上帝之手,因为,我能为这位胜于歌唱的神灵布上黑夜,或者带给她黎明,以致一个有月亮或者无月亮的夜晚。

在我和鹦鹉之间,就这样互相引为神灵。就像上帝还未在人间诞生之前那样,人类成为自己的神,可是,人类又对自身充满怀疑,于是,人类对自己说:去你吧,上帝!可是,上帝无法离开人类而存在,所以,上帝始终与人类同在。上帝是不能被人类所驱逐的,虽然,人类不再相信上帝,就像不在相信自己,但上帝始终飘零在人类的头顶上。就像鹦鹉被挂在地下室的窗前。

因为一只鹦鹉的到来,我能忘记小薇吗?我的答案是:不能!

小薇会折转两个月之后回来,一定会给我带来关于班禅、达赖喇嘛和阿卡的回忆,当西藏成为“知识”在读书人之间流传的时候,我们就会忘记天边那些彩云、那些纯净的湖泊,那些面颊通红、勤劳的藏民,我们难道一定要记住金粉装饰的寺庙、色彩斑斓的唐卡?忘记高伟挺拔的喜马拉雅山吗?

啊,喜马拉雅山,你保佑小薇早日归来!你是一座神山,一座不需要悬挂鹦鹉的通往神界的人类之窗。

喜马拉雅山啊,以及西藏的神庙啊,你要知道小薇是一个多才多艺的人。作为画家,她曾经在一个夕阳西沉的下午用圆珠笔画过那种线条画:起先是人的笑脸,然后,诅丧的脸、哭泣的脸、祈祷的脸、沉思的脸,她整整地画满了一张A3纸,有一百多副人脸孔的形貌,多么有才的画家啊;作为诗人,她通晓各种诗体,无论是七言,还是五言,都写得有模有样,有的诗句完全可以混入名家的篇什里,尤其那种自由体的现代诗,写得更具有悲愁和轻喜剧的风味;作为作家,她写过三千字以内的多篇小说,有一篇在网络上甚为流行,点击人数达上万之多。她的散文完全盖过中小学教科书中所选的,可谓情思并茂,属于真情写作,而绝无矫妄之态;作为一个摄影师,她拍摄过一组展示自己脚丫的照片,她的大脚丫为此享誉网络;作为一名通俗歌手,她在卡拉OK厅唱过梅艳芳的歌,歌声深情款款,听众响起热烈掌声,大家都说唱得好;作为一名大学毕业生,她曾经深深地爱过她的一名大学室友,以致毕业多年以后,一直保持亲密交往,直到那位负心的女孩找到自己的男朋友;在她最绝望的时候,老七离开了我,而我却与她的天空发生交错,我像一只飞机降临在她空落落的机场。我们起先没有恋爱,虽然,我一见她就爱上了她,并从此没有离开对她的爱。

为了赢得她的爱情,我是如何地处心积虑?为了让她走出lesbian,我给她讲了清朝时期出现在上海的磨镜党,那些女同性恋之间感人至深的情感故事。为此,我首先让自己成为一名异性人,我剃掉浓密的胡须,拔光身体上长得粗壮的令人惊恐的黑毛,以女人的举止和腔调跟她谈论被淹没的历史,随后发觉彼此共同的爱好而谈论文学。我发觉她竟然喜欢杜拉斯和张爱玲,为此,我一段时间成为杜拉斯和张爱玲的读者。我们开拓了话题,在深切的话题交流中,我们的情感慢慢靠近。有一天,在公园的一个角落,她躺到了我的膝盖上,我们四目相视,用目光相互征服,然后,我们的嘴唇相互靠近,她把唾液留在我嘴里,也品尝了我的唾液。

把她从看似畸形其实正常的情感,挽回到一种看似正常的正常,我花费了一年的时间,在那一年时间里,我没有留下大篇幅的文字,只留下一些诗歌模样的短句。有人看出,其间很多是关于爱的主题。

如今,这些情感,我无法对一只鹦鹉讲,但我想鹦鹉知道我的寂寞,以及我曾经的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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