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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妇假扮尼姑卖“护身符”唱调包计落网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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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0 17:42: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新网抚州12月30日电 (王昊阳 涂国华 陈翀)周某是安徽省枞阳县一农妇,文盲,其窜到江西境内农村乡镇,假扮尼姑并利用迷信手段,恫吓他人,并趁机调包窃取钱财。日前,经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法院审判,周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3800元。
据办案人员介绍,今年4月21日下午13时许,周某伙同王某(已另案处理)化装成尼姑,窜到黎川县日峰镇光明村被害人卢某家中,表示要卖护身符。
在卢某家中,周某通过烧纸、燃香等迷信手段,恫吓说卢某在外打工的儿子有灾,要卢某拿钱和金项链消灾。
卢某听后慌了神,连忙按周某要求,将2100元钱和一条黄金项链用白纸包好,连同一个装有米的碗一起包在一件衣服中。
周某趁卢某虔诚地跪拜菩萨时,将包在衣服中的2100元钱和金项链拿出,迅速放进自己口袋里,再奖一包白纸包住的卫生巾放回衣服中。 “法事”完毕后,周某让卢某把衣服包好,放进一木箱内锁上,并要卢某保守秘密,三天后再开箱便可消灾。随后,周某、王某迅速离去。
被害人卢某的丈夫邓某回到家中,开箱发现钱已经被调包,立即打电话叫朋友搜寻周某和王某。不久,村民在在日峰镇光明村苦塘小组拦下周某、王某,并扭送至公安机关。
此时,周某才知道灾难来时“护身符”护不了身,更消不了灾,马上掏出2100元钱和金项链,交还邓某。
经鉴定,被告人窃取的黄金项链价值人民币1750元。
此案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冒充尼姑,采取迷信恫吓、趁人不备调包的手段,秘密窃取被害人的钱财价值共计人民币385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最终,黎川县法院一审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周某当庭服判。
(责任编辑:吕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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