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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历历法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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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 19:5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回历又称伊斯兰教历;
性质:太阴历;
历法编历性质:人历(采用平朔,月的大小由人为规定)
历法规定:
以新月出现为初一,单月为30日,双月为29日;
每30年加11个闰日,置于12月末;
闰日加在闰周的第2,5,7,10,13,16,18,21,24,26,29的年份里;
采用积累纪年法,即公元622年7月16日(星期五),默罕默德出走麦地那那日。
因阿拉伯地区多处于近赤道多沙漠地区,白天日光太热,所以不便于活动,所以利用月夜进行活动,所以一日之始为日落时刻;
星期五是休息日,回历10月1日是开斋节,回历12月10为古尔邦节;
回历平均约33年和回归推移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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