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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有此生-第三章色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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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0 15:41: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三章 色熬
1
在我们所处的九十年代初期谈恋爱,当然不再象六七十年代的青年男女那样,纯洁得连逛街散步时都得保持着适当的、给人的感觉是礼貌健康的距离,而是勾肩搭背、搂搂抱抱,甚至肆无忌惮地于大庭广众之下打情骂俏、亲嘴,以致有许多人就真的如我母亲对我说过的那样,因为这亲密的肌肤相触之中、从感官上获得的满足中,控制不了欲望的澎胀,从而偷食禁果。当然,我们那时的观念虽然较之六七十年代以及八十年代初期的拘谨已经有了极大的改观、开放,但仍然有些偷偷摸摸的,不敢将性犯禁这方面轻易对人言说,也还未开放到好象如今的青年男女一般,只要一对人们公开某某是某某的女朋友男朋友了,就等于说某某就是某某的性伴侣了。我们那时的同龄人,虽然已经有些明目张胆肆无忌惮(相对于我们父辈年轻时来说),但仍然没放肆到但凡确定恋爱关系就等于确定了性伴侣的程度。那时的男生中的话题一般是见对方处上女朋友有一段时间后,问的大都是“开了没有?”或者“有米下锅了吗?”等等疑问式的。不象如今的问话大多是“是不是处的?”或者“她喜不喜欢叫的呀?”等等“正在进行时”的句式了。
所以我和宋云重自从年初开始了真正的地下恋爱一直到方健毕业后我们的恋情开始公开,而且整整持续了一年多,我们的亲热程度也仅仅局限于勾肩搭背搂抱亲嘴,连进一步的比如抚摸敏感部位的举动都是没有的。在这一方面,宋云重倒是挺君子的。我知道他心里当然不是没有想过,但每当他的手在我腰间试探着往上或往下游移之时,他的眼睛都会搜寻到我的眼神,在没有我的眼神许可的情况下,他往往都能克制住自己的双手。
当然,我并不是个不懂风情的人,不是没有欲望之火熊熊燃烧的时候,但我也是一个有着良好家教是一个饱受良好教育的所谓知识分子,对于这些风花雪月的事,自然会分得清有些事情可以做,有些事情在这个时候是不可以做的。而且,最主要的是,就在我身边已经有很好的反面教材提醒着我,在婚前——至少,在我们的求学期间,是绝对不能发生性行为的。其它道听途说的别班别系的风流韵事——不,可以说风流丑事(因为发生在校园内就变成了丑事了)听得太多了,这些且不管它是真是假,但就在我最好的朋友三点一四王婕的身上,就给了我不少的警醒。因为她出事后的整个过程,我都在她的身边陪伴她、服侍她,她的痛苦她的哀怨,我最清楚不过了。
就在一壶酒与方健他们毕业后我们升入大三的那个开学之初的一个晚上,王婕——也就是三点一四,我的最最死党的朋友,为一壶酒——她的男朋友谢连超献出了自己最最宝贵的处女之身。
那一晚,她回来得很迟,大概都已是凌晨两点多了吧?学校的大门早已关了,她当时肯定是翻墙而入的,这在我们学校里是最普遍不过的现象。这当然不值得奇怪,奇怪的是她回来得也实在太晚了。以致于搞到我们同宿舍的几个女生都因为正在甜甜的睡梦中被她吵醒而颇有微词。而且她回来后却不回到自己的床上睡,而是径直钻到我的床上来。
九月的武汉,虽然已不再如盛夏时如火炉般的灼热了,但气温仍然热得要命。一个人睡觉,在气温已经极其清爽的子夜时分,是一天之中最放松最舒服最佳的睡觉时间,她这么一钻上来,两个人的体温这么一加起来,感觉就不是那么美妙了。所以睡意正浓的我被她这么一贴上来,不一会就感到灼热难耐。虽然有风扇在天花板上呼呼刮风,我还是开始感到自己在冒汗了,自然就把她往床下推,让她回到自己的床上睡去。
可这个三点一四,却偏偏瞪着两只水汪汪的漂亮大眼睛盯着蚊帐顶看,脸上的神情笑眯眯、温情脉脉的,那模样象是在回味着一个什么美好的事情,又象是从天上掉下一个金元宝让她拾到了一样,充满幸福。
“我做了。”三点一四望着蚊帐顶,象是在悄悄告诉我,又象是在喃喃自语。
当时我睡意浓得要命,虽然热。于是一边手在推搡三点一四,一边眼皮象粘上了强力胶水一般,脑里混混沌沌的,意识模糊。
“做了就做了吧,做了就好好睡觉,回到你的床上去,拜托了派姐!”我哀求。
她却不依,偏偏要把我摇醒,并附在我的耳边再一次说,而且要我神志清醒地能够让我知道她在说什么地对我又说了一遍。
“我做了,我终于做了一个女人了。”她说道。
在浓浓的睡意以及模糊的意识之中听到这句话,有好一会儿我仍然反应不过来,就在自己觉得要沉沉睡去的一刹那,我的意识却突然一个激灵清晰了过来。
“什么?你说什么?”我睁开眼睛,直盯着三点一四,“你做了谁的女人了?”
“嘘!”三点一四忙示意我小声,“笨鸟儿,当然是一壶酒的女人了。”
我顿时瘫软睡下。
“你怎么那么笨哪?就这样终结自己的少女时代。”
三点一四却一点都不后悔,还说早知道男女之事是如此美妙难言的话,她说还嫌这日子来得太迟了点呢!这死妮子,整一个骚货再世模样。除了哀其“不幸”,我唯有——睡觉!
一壶酒的工作已经有了着落,单位在汉口,不算太远,可以在节假日里跑来与三点一四幽会。为此,三点一四还特意在外面租了一间民房,在一壶酒隔三岔五的“来访”中,他们俩就在这民房里恣意云雨,就象人家那些恩爱的小夫妻一样。
当然,他们的事只有我知道,三点一四曾再三叮嘱我千万不能透露给别人知道。我当然知道这种事若被校方知道之后的后果,而且我又不是那种唯恐天下不乱的长舌妇,三点一四又是我的死党。我对她说,你管好自己的嘴巴还保险一些。
大概过去了有两个月左右吧,有一天我们在吃饭时,三点一四突然作呕吐状,却又吐之无物。旁边一同学笑说是不是有了呀?周围的人无不哄笑起来。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三点一四笑叱了那人之后,心里却嘀咕开了。睡觉时又爬到我床上,问我会不会是真的是那个事来了,说她真的不知不觉例假已有一个多月没来了。我这才发觉她的身体真的已有了细微的难以察觉的变化,和平日吃零食时的品种变换,已多由平日的偏甜改为如今的偏酸偏辣了。
虽然我也是混沌未开的不懂男女之事的少女一个,但毕竟关于这方面的书还是看过不少的。对一个自己身边最熟悉的人的变化,平日不留意便也罢了,一旦留意起来,还是不难发现其中许多不同于往日的变化的,哪怕很细微很细微。
我便问她他们在一起时难道没有做预防措施吗?三点一四说曾经有,但第一次的时候是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发生的,及后的几次也有用过套子,但那感觉却是一点都不舒服,就象是穿着雨衣洗澡隔着靴子搔痒一般,要多别扭就有多别扭,就干脆不用了,心想哪会那么巧呢?又不是天天在一起,一个月就那么三五个晚上,而且有时候还排在外边呢!
我当时不懂这么多他们之间所做的事的细节,只是从她的话中知道他们在做爱时是没有怎么做防护措施。于是便说:“那如今的情形又作何解释呢?”
三点一四无话可说。
在一个周六的下午,我和她一起到医院作了孕检。结果是意料之中。而且按时间推算已有两个多月了,医生说。
三点一四立时就傻了眼。在走出医院大门的那一刻,她的泪就象断线的珠子般滑过她光洁如凝脂般的脸庞,落在医院门前的水泥地板上,嘀嗒有声。
最终的选择自然是堕胎。其实从她一倒上了这个大霉之时起,她就已经别无选择了。幸好如今的社会风气已逐渐改变,医院的妇产科里象三点一四这般年纪来堕胎的可说门庭若市,不会象我母亲曾经对我说过的她们那个年代那样,既要结婚证又要什么什么的,麻烦的要命。如今最多忍受一下妇科医生的几句难堪的质问和几个不屑的白眼之外,手术还是比较容易做上而且是安全的。
一壶酒没有假期,因为就在上个星期天他才来过,在短时间内他不可能再拿得到假,所以三点一四打算不告诉他已经怀孕的事,先行去将手术做了再说。这就不言而明了,自然得由我来陪伴了。谁叫我是她的死党而且到目前为止是唯一的一个知情者呢!
因为做完手术后必须得有一段时间的静养,否则纵使勉强熬得住,日后的身体肯定大受损害不说,单是术后的那个模样,恐怕瞒不了旁人,那样的话麻烦就大了。因此三点一四只得编了一个理由,让她早已作古了的爷爷再多死了一次,选择在周末向班主任提了出来。这样,两头周日再加上中间的六天,她就有了八天的“奔丧”假期。奔丧是不假,但当然不是奔她爷爷的丧,而是为她腹中的那个尚未见过天日的小生命。
所以当我挽扶着她回到她租住的民房里,想到那个可怜的小生命就如此被自己无情地扼杀,三点一四禁不住揽住我啕嚎大哭。令到我也跟着大放悲声。
哭归哭,术后三点一四的身子自然特别的虚弱,少不了要给她补身子。幸好我们广东人对于补身子的汤水是很有一手的。煮饭我并不怎么会,但平日在家里时,我母亲经常熬汤,我还是能够从中学到一些皮毛的。
从医院回到租房后,安顿好三点一四,我收拾好心情,便到菜市场买回熬汤的材料,当然也参考菜谱中关于女人在生产或人流后所需要何种东西来采购。
回到民房,我精心熬制一锅浓香四溢的“十全大补汤”,躺在床上的三点一四苍白的脸上也禁不住漾开贪婪的笑容来。
直到过了八天之后的又一个星期日,看着三点一四在我的汤水滋润下气色已经恢复得比较好了,我才到邮局里挂了个电话到一壶酒的单位里,告诉他三点一四的事。他惊得冒着被扣罚奖金的处分匆匆忙忙就赶赴过来。他当着我的面一个劲地向三点一四赔不是,并对我照顾了三点一四这么多天感激涕零,以致对于我毫不客气的批评也连连称是。
这事过去之后,我要三点一四将租住的民房退了,三点一四犹豫不决,我当时是有点恼火地对她说经过了这件事你还不怕吗?谁知她竟说你没有做过女人你不懂做真正的女人的那种乐趣的,最多以后我一定避着不会再次让这次的事发生就行了。
“真是无可救药。”我气得转过身不理她。
三点一四笑嘻嘻地从背后揽住我,涎着脸说:“鸟儿你就别再为我操这份闲心了,我会掌握分寸的了。”
“难道你就不能不做这种事吗?要知道你现在还是个学生呀!”
“我开始也这样想也这样告诫过自己,可是……这种事……怎么说呢?”三点一四侧头想了想才说,“就好象是一个和尚从小就在寺庙里,从小就是吃斋长大,从未闻过荦味,而且还时常被老和尚告诫着千万别犯戒律,犯了斋戒就是触犯了佛祖,是要打入十八层地狱的。可是有一天他无意之中吃了一个来山上打柴的人给的一个肉包子之后,就忍不住每次下山化斋时,都要偷偷地买肉包子甚至买肉来吃。因为这肉包子的诱惑力实在是无可抗拒呀!”
末了她还唱起了那首《女人是老虎》:“小和尚下山去化斋,老和尚有交代……”
我看着她死不悔改的神情,笑道:“派姐,你知道不知道你现在的神情象个什么吗?”
“象什么?”三点一四反问。
“荡妇!”
“好你个鸟儿,拿我开涮。”三点一四一把逮住我,在我身上乱摸乱捏,“我要象男人一样非礼你。我看你还能不能抵挡得住这男人的诱惑。”
……
2
虽然三点一四经常向我灌输这种“堕落”的教条,并陶醉地向我描述她与一壶酒在一起做那事之时的欲死欲仙的感觉。有时说得兴起还肉麻地搂住我说一壶酒是这样亲她这样摸她。但她毕竟与我一样都是女人,是同性,同性就不能相吸,只会令我混身都起鸡皮,忙不迭的将她推向一边。
但是,宋云重搂住我的时候,那感觉就完全不同了。毕竟是一个男人,一个英俊伟岸、又是我深深爱着的男人。虽然我时刻提醒着自己,但理智有时候是敌不过情感的,特别是两人缠绵在一起,而宋云重又锲而不舍地试图用柔情感化着我之时,我发觉我坚守的大堤,许多时候,就象那泛滥的洪水漫溢上来,有一个缺口,就会导致一泻千里,全线崩溃。幸好,我一直都调动着我体内的千军万马,极力地守住那大堤,不让它有那么的一个缺口,哪怕是只有一厘米。
只是,情感的洪水一旦涨潮,而且是日夜不停的汹涌上涨,最坚固的大堤,也都会有缺堤的危险,有时候它不是漫顶的,而是在大堤的根部慢慢的渗透。当人们以为大堤上有坚固的、层层叠叠的紧压着的沙包守护着之时,大堤根部的管涌,却会不知不觉一个又一个地冒了出来。
我意志大堤的管涌的出现,是在我不用穿着薄薄衣衫的夏秋季过去,换上了厚厚冬装的寒风凛冽的冬天。
那是一个周末的傍晚,吃过晚饭后我就躺在床上盖着被子看书,身上只穿了一件高领筒的毛线衣。三点一四以及另两个室友早就不知疯到哪儿去了,反正十二点之前她们绝对是不可能回来的,我正好趁这难得的清静机会好好地看一看刚刚买的《废都》,报纸以及电视里都正在吹得厉害,说这本书当今是如何如何的畅销,好卖又好评。我自小爱书,自然也不会错过这一本如此获得好评的书了。何况贾平凹又是我比较喜欢的一个作家。
正当我看得入神之时,门外却响起了脚步声。
该死的宋云重。
都说过今天晚上别来找我,都说我要和三点一四出去的,还是骗不了他。虽然我还未见到他,但我仍然听得出是他的脚步声。而且我的宿舍是处在走廊的最里一间,三点一四她们都和各自的男朋友踩马路去了,不是宋云重又是谁呢?
脚步声来到了门前,或者看到房门紧闭吧,脚步声停了有一会,敲门声还是试探地响了起来。
“依所。”“凤凰。”
自从他到过我家之后,就知道我的小名叫做凤凰,所以许多时候他也学着我的家人以及我小时候的同学那样叫我凤凰,反而慢慢的少叫我的外号了,说我的这个名字好听又好富贵怎么的。
我的心里虽酿满了蜜,但我还是不作声,看他会不会推门进来。
脚步声重又响起,渐去渐远。我微笑着翻过身,背向外脸朝里。我看书就是这个坏习惯,爱躺着看。
就在我正看得入迷的时候,突然有一双手一下子伸到了我的被窝里,搂住了我的身体。
我惊叫了一声。这宋云重,不知什么时候又折了回来,悄无声息地推门并摸到我床边来了。
“我就知道你这死丫头在作弄我。”宋云重一把将我拖出被窝,搂在他的怀里。
“人家不就是想好好的看一看书嘛!都好长时间没真正的看过书了。都是你,整天的缠住我。”我伸手环过他的脖子,把身子吊在他的胸前,任由他有力的双臂把我娇小的躯体揉进他宽阔的胸怀里。
“看电影去好吗?”他在我耳边轻语。
“老土,天气又这么冷耶。”
“新片子哩!听说蛮好的。”
“不去,你就不能陪我在一起好好的聊一聊天吗?”
宋云重勾下头,与我前额相抵,看着我的眼睛说:“好啊,聊什么?”
我笑着打了他一下:“好冷啊!咱们上床再说好吗?”
谁知这死鬼竟然地暧昧地笑道:“上床呀?你……”
虽然我们相爱了这么长时间,而且早在我们开始相爱的第一天,我就献出了自己的初吻,但前边我也说过,我与宋云重所谓的肌肤之亲,真的是仅局限于在亲吻与拥抱,而且,许多时候还是在前后左右都“暗藏”着不安定因素的公园里边,象如今在我们宿舍里完完全全的单独相处,则是少之又少。单独的一起躺在床上(哪怕只是坐着靠在床头),却是自从盘古开天地以来的第一次了。因此,难怪他会那么暧昧。
我狠狠地掐了他一把:“你别往歪里想,我是说上床盖着被子聊天,天太冷了嘛!”
“我也没有说什么嘛,你掐那么大力干什么?”他一把抱起我,把我塞到温暖的被窝里边,而他也脱掉鞋子,钻进了我的被窝。
当我们两张本来嘻笑着的脸庞相对着挨在一起,忽然我就觉得有点尴尬起来了。而宋云重也渐渐的收起了嘻笑的神情,有点不安地看着我。或者是第一次如此的躺在床上吧,大家的心里都觉得有点尴尬。为了舒缓一下这有点紧张的气氛,我微笑着用手摸了摸他的脸。
他没有说话,伸手揽过我的肩膀把温热的吻印在我的额头。也是合该有事,本来敞开着的房门,经一阵风吹过,“嘭”的一声竟然自动的关上了。他要起身去把门打开,我止住了他。
本来我的意思是天这么冷既然关上了就由它算了吧,但或者这竟然给了他某种暗示,接下来他的举动就很有点跃跃欲试的意味了。
男人就是这么的坏。有人说,给你一点颜色你就想开染坊。可现在这个宋云重我没有给他一点的颜色,他也想开染坊了。
他搂着我的肩,自己的身子慢慢往下滑,连带着我也慢慢的完全平躺在床上了。
我都说过,理智许多时候是战不过情感的,特别是好象如今这般自然而然不知不觉之中的。他的双手搂住我,我的双手也搂住他。开始只是互相侧身相对着拥抱、亲吻,慢慢的,他就很自然地翻过身来,压上了也是自然而然地仰卧向上的我的身体上面。
他的手开始游移,从我腰间的毛衣下摆开始,从里面往上游移,一直钻到我胸前的那两座丰满的小山包上。而他的吻,也在我的脸上、唇间颈脖摩挲着往下,往下……而这时的我不知怎么的,连一点点象往时那般推拒都没有。
我的毛衣、胸罩,被他灼热的双手,已于不知不觉间摘掉,丢到了床的一角,同时把我的理智也丢到爪哇国去了。
(嗨!既然是说我所经历的男女之事,我就说得露骨一点吧,按我们广东话说就是“咸湿”一点。反正后来那么大逆“不道”的事我们都够胆做出来了,我还假作正经干什么呢?所以这及后我所说的话,如果觉得我说得太咸湿了,捂住耳朵就是了。)
不记得是谁说过这么一句话:“有了快感你就喊!”所以,当宋云重的嘴唇一下子叼住了我的乳头,随着那一股如电流般的感觉传遍我全身的时候,我不知道这种感觉是不是就是人们所说的快感,反正那时的我,禁不住全身的颤抖,双手抱住宋云重的头,口里是欢快得喊出了声的。
他象婴儿吃奶一样,吸吮着我的乳头,另一只手则在我另一边乳房上揉搓、抓捏。
“不要,不要……”
说是不要,但说出来的声调却已是如梦呓般的呻吟了。
在他的吸吮与揉捻之下,我早已全身柔若无骨,完全瘫软在他的身下,纵然床上的被子不知何时已退到了床下,而我的光着的上身完全裸露在冬日寒冷的气息之下,但我没有觉得丝毫的寒意,相反却是滚烫得仿如身处火炉之中一般,血脉贲张。
真的要感激我母亲要我时刻佩戴在身上的那一粒铅笔头大小的、呈葫芦形状的金坠子。如果不是这一粒用红头绳系在我腰间的小金坠,我想我也要象三点一四成为一壶酒的女人那样,在这一种情形之下,在这一刻,成为了宋云重的女人了。因为那时候的我,早已经不知身在何处,不知自己是在干着什么了。
当宋云重的手崩开了我裤子的扣子,我那包在裤头里的那一粒用红头绳系着的我私下称之为“金腰坠”的东西就赫然蹦跳出来,呈现在宋云重的眼前。
在那一刻,宋云重象是愣了一下,反正他就那么停了一下,并问我:“这是什么?”
我亢奋、迷醉、游离着仿如飘在云端的意识,这才随着他的这一声问话,有了那么一刹那的停顿,睁开了眼睛。
“什么?”我呢喃道。
“这一粒东西。”他用手指捻了捻那粒金腰坠。
我脑海之中立时就浮现出那一次我母亲对我的谆谆善导与告诫,意识一下子就清醒了过来。
我这是在干什么?
我一个激灵猛扎起身,拉过已有三分之二掉到地上的被子拥在胸前。
“不要这样,不要!”斩钉截铁的语气,同时眼神也异常的坚定,当然当中也带有几许惊恐几许慌乱。
而此刻的宋云重仍然没有在亢奋的状态中清醒过来,一把扯开我拥在胸前的被子,并喘着粗气道:“你要我此时此刻怎么放弃!”并不顾一切地又扑了过来。
“啪!”
随着一声响亮的耳光,我和宋云重都同时呆住了。他捂住脸,而我则捂住口。或者双方都没有想到会有这么的一记耳光。在我挥手而出的时候,我真的是连自己都想不到我会掴他一巴掌的;而他,或者也想不到,也或者是被我的这一巴掌真正的掴醒了吧?
我们就这样互相对视着呆了十来秒,最后都异口同声地向对方说了句对不起。
当然,他的道歉是冒犯了我;而我的道歉是那么重地掴了他的那巴掌。
我把他的头又揽到我的胸前,抚摸着他脸上被我刮耳光的地方。
“我们从今后的举动,就只能局限在今天这个区域里,”我轻轻吻他的脸庞,“直到我们成为夫妻那一天为止,好吗?”
“你是怕我们以后会象那些露水鸳鸯一般,会分开吗?”宋云重将脸埋在我仍然裸露着的胸前,轻声问道。
我摇了摇头,说:“我并不是怕日后你会不要我,如果真是我们缘分尽了要分开,我并不会介意你是否占有过我而怨恨你玩弄我的感情。只要如今的我们是真心的就行了,纵使日后真的分开了,我知道,我们曾经真心地相爱过,就象如今。我之所以不能让你闯这最后的一道防线,是因为我们还在读书,我们真的不能在这个时候,过早地涉足这一方面的事,你明白吗?”
“对不起!我也明白。只是我自己都没想到我会这么控制不住自己,我是不是很坏?”
“别傻啦,我不怪你,毕竟我们已经是成年人了,谁没有七情六欲?只是我们往后,真的不能发生好象一壶酒和三点一四那样的事。这就是我们的底线,在咱们结婚之前。”我用手在腰间比划了一下,末了又补充了一句,“最起码,在我们完成学业之前。好吗?”
宋云重恨恨地、用尽全身力气地把我箍得喘不过气来。
“救命啊!”我大叫。
“嘘!别让人听见。”
我们家乡有句俗语,叫做“头斋易戒,二斋难熬。”这话主要就是指男女性事这方面的。意思就是指没有尝试这男女之事之前的单身阶段,虽然免不了也有生理上的正常反应和需求,但正如三点一四所比喻的那样,和尚没有吃过肉包子之时是不知道肉包子的好吃,而尝试过了,就很难会将这一美妙的感觉从脑海中挥去,一旦没有肉包子吃了,隔上不久就会浑身不自在了。
虽然我与宋云重二人没有冲破那最后的底线,但仅此而言,就已经令得我们对这“肉包子”的香味念念不忘,就算没“钱”去“买”,没有勇气去“抢”来尝上一口,总要站要这包子的边上,闻一闻那诱人的肉香。对于我们当时的情况来说,这也是一种解馋的方式吧!所以,每当宋云重的手不安分地游向我的胸部之时,我已不再象我们最初恋爱的第一年那样拒绝他了。而且许多时候,我还较希望他能够抚摸我揉捻我而暗暗地迎合着他。当然,我从没主动地让他这样做。毕竟我是一个女人,许多东西都不能让女人来主动的,对吗?否则我就真成了一个荡妇淫娃了。3
我就这样沉醉在与宋云重的缠绵热恋之中,就差点将我的高中同学陈创忘记之时,却收到他的来信,才又让我重新记起我曾经有过这么一个同窗六年的好友,也可以说是异性知己,按如今的说法就是蓝颜知己。
人们说的重色轻友,象我如今这般不知算不算得上呢?毕竟在我未爱上宋云重之前,对陈创的情感是那么的朦胧,为他,就算说不上朝思暮想,也可算是牵肠挂肚吧!如今为了爱,将这样的一个好朋友就如此冷落了。我细一想,才发觉我真的好长时间没给他写过信了。而且这一年多来,经常是收到他好多封信之后,才偶尔回上一封,而且还是非常之简短,与当初的厚厚一叠信纸的长篇大论婆婆妈妈相比,可说是天壤之别。当然,他知道我、正确一点说是确认了我与宋云重恋爱之后,信也慢慢来少了许多,而且之中的语句、篇幅也逐渐的缩短了。
他就是这一种人,他知道我们之间已经是不可能成为恋人之后,他不会一下子将这种关系表露出来。壁如一下子来信少了或者语气来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他不会。而是逐渐的、不露形迹的,慢慢淡化。慢慢的。
当我捧到最新的这封信的那一刹那,我确实是感触良多。也为他的良苦用心而暗叫惭愧。毕竟是我的知己,那一刻,我真的是觉得我与他的心是如斯相通,达成默契。
都是这该死的宋云重,如果不是他的出现,我或者真的会与陈创成为很好的一对也说不定。真的,人世间,是很难能找得到能够如此默契、心灵相通的朋友的。而这种朋友一旦是异性,就会极其自然地发展成为恋人,甚至蒂结连理。
但当我折开信,我的心立时就有点欣喜,那奇怪的迁怒于宋云重的逻辑思维才又重新纠正了过来。同时心里的那个欣慰与放松啊,可以用酣畅淋漓来形容。
陈创说,他准备在即将来临的春节期间,结婚了。信中并夹寄有一张他与那女孩子的照片。
那女孩不算漂亮,相貌略微显得有点于普通,身材比较墩实。按我们乡下那种庸俗点的说法,就是能干活能吃苦耐劳,而且最主要的就是,作为女人,这种身板特别的好生养。这是我们乡下对于这种身材的最欣赏的描述了。
所谓各花入各眼,陈创选择了她,自然有他自己的理由,毕竟恋爱结婚这种事,作为当事双方才最清楚自己适不适合幸不幸福,作为外人是不能拿外貌来对人家评头论足说人家到底配还是不配的。
但我细究我之所以对陈创的婚姻是如此欣慰,并不是认为他找到了如何美貌或如何如何贤淑的妻子,而是为他选择了结婚这事情的本身。原来我一直担心他会执着地爱着我,一直走不出我的牵绊。当然我并不是担心我自己会心猿意马脚踏两船,但我却是一直担心着陈创的。毕竟,他是我最好的异性朋友,而且是知道他对我的那一份情意,虽然他从没正式向我表白过。我真的担心他会如此一直选择沉默下去地暗自煎熬。他的性格我知道,他一旦知道我爱的是宋云重之后,他绝对不会将那层纸捅破,绝不会向宋云重发出挑战,说什么公平竞争之类的话的,他只会选择将爱深埋心底,选择与我继续保持着从前一般的关系,他不会令我为难。因为他了解我,六年的同学,而且是无话不谈的好友,有什么不了解的呢?他知道我既然选择了宋云重,他再插足进来也是白搭,还有可能令得我们彼此更加尴尬,甚至永远失却往日亲密融洽的彷如兄妹一般的那一份感情。况且,相识相知了那么长的时间,要成为恋人,早就会成了,哪里还会等到今天、等到今天我选择了宋云重之后呢?
我真的非常明白非常洞切陈创写这封信时的心境,明白他终于走出了我之于他心灵的羁绊,选择了他在相片中相拥着的这一个墩实健壮的相貌平平的女孩之时的决绝心境。他信中引用的一句西方格言就很好地概括了他时下的对于我,以及他选择的这位女孩子的心境。他写道:“为爱而爱,是神;为被爱而爱,是人。我想做一个最最纯洁最最执着的神,但是,人生一世,活着并不只是为了自己,也要为自己和亲人、父母以及自己的至密好友着想一下,比如你。所以,我选择了做‘人’。而且,被爱,也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爱。多少人,既得不到‘我爱’,却又太过执着地去追求,结果到最后连‘爱我’都得不到。如今我既然已经能拥有其中之一了,人生如此,夫复何求?为我祝福吧!凤凰。”
凤凰是我的小名,是我读初一第二学期之前所用的名字。后来老被一些调皮的男同学笑我是得志的山鸡,而且自己当时也觉得这凤凰的名字俗气,便由凤凰的“凤”字拆开的谐音“又几”,自己改的名字叫“尤姬”。一来这名字包含了我父母二人的姓氏在里边,“杜尤姬”,“杜”是我父亲,“尤”是我母亲,“姬”是我自己喜欢的名,三位一体,我一直都为我给自己起了这个名字而满意不己。我父母知道后也没持什么异议,想来他们也都很满意这个名字。
我自然会为他祝福,而且是真真正正发自内心的最最衷心的那一种。
但是宋云重却不这么看。他认为,如真爱一个人,就算对方不知道自己在爱着对方,也一定要找机会向对方表白,就算对方已经有所爱的人了,也一定要与此人展开公平竞争,直到自己的爱真正对自己说选择的不是自己之后,才算了却心愿,从此忘却,另寻所爱。象陈创如今这样连表白都不表白就选择退缩,他不赞同。
我说:“可是他明明知道我和你已经在拍拖了,而且他自忖自己的条件比不上你,他选择了知难而退,难道不对吗?如果真的到了那个时候搞到大家都不开心,连朋友都没得做了,这是我们双方都不想看到的。”
“可是,你对他说过你不爱他了吗?”宋云重问我。
“没有,他都没有向我表白,难道我巴巴的走到他面前说我爱的不是他吗?”
“就是嘛!都没有亲口说,怎么知道就一定没有可能呢?如果他早点鼓起勇气向你表白的话,鹿死谁手,尚未可知吧?”
“虽然如此,可是,我觉得我和他之间有着那么一种默契,他知道我和你的关系之后,就算当面对我说了,也是白搭的,那只会徒增烦恼,制造不和谐因素,何苦呢?于是干脆不说还好。”我叹了口气,“唉!缘份这东西,真怪。说真的,我和陈创相识了那么长时间,而且是那么好的关系,都成不了恋人,我只认识你一个多月,就已经开始暗恋你了,你说,这是不是上天早就安排好了的呢?”
“对,上天给我出了个难题,送给了我一个这么可爱的你,我该怎么庆祝?上天也给你出了个难题,送给你这么一个忠诚的我,你该如何应对?”
我心里灌满了蜜一般,靠在他身上,轻轻的摇晃着,说:“你好忠诚吗?你身边那么多的娇莺粉蝶围着你转,谁知道你究竟对谁忠诚呀?”
他轻轻的搂住我,仰起脸看着满天的繁星,却轻轻地唱起了歌:
“云片片飞飘飘去,
从前事始终都念记,
漫漫长路与你,
永远是两心双双靠倚。
身边风急雨骤,
沿路里伴随相依,
都有我共行穿过暴雨。
奉献了你的爱,
早已是播种在我心里,
我盼得在明日,
果结实甜蜜花更丽绮。
梦幻里把心思倾诉,
直待到惊醒不说别离。
如我要再爱恋再爱也是你,
不需多挑选,
到天尽头都陪着你。”
这是王建业的《再恋还是你》,是我们广东乐坛在音乐冲击波里推出的可说是第一代自己的歌了。因为我读的是广播专业,所以对于电台的动态还是比较留意的,特别是我们广东这方面的信息。毕竟我们毕业之后,有很大的可能会在家乡就业,如果能真的找到对口的工作,日后对于流行乐坛的动态必须要熟悉才能够对自己的工作有所支持。而且,象我们这般欢蹦乱跳的年轻一代,有几个是不喜欢歌的呢!所以当宋云重刚刚唱起这首歌的前两句,我就能接着和他一起唱了。此时此刻的我们的心境,就真的如这歌词所描述的一样,或者,我们双方都凭借这首歌来向对方表露这一份爱的承诺吧。
春节期间,我和宋云重都应邀出席了陈创的婚礼。陈创的婚礼是按我们中式的而且还是我们家乡的风俗举行的,不象如今的年青人的婚礼,又婚纱又花车,完全是照搬人家西方的那一套。
真的,我不喜欢西方的这一种婚礼方式。其他的不说,单说酒席方面,就没能显出和睦亲切的气氛。所有的亲戚朋友都按照定好的时间,一起到酒楼里一窝蜂似的,吃过之后就各自散去了。我们乡下老式的婚礼就不同了。那时虽然有许多人都行西方的婚礼,但行老式的仍然很普遍。
这种老式婚礼与如今全世界都仿而效之的西方婚礼有着很大的区别。在结婚的那一天,大概中午时分,新郎就在一个他的长辈的陪同之下(这位长辈多为他的叔叔或伯伯之类,我们那儿称这人的身份为客郎,而新郎则叫做新客),到新娘家去接新娘。当然少不了礼节上的彩礼。待新郎到了新娘家,去拜过新娘家的宗祠之后,新娘才与陪嫁的嫁妆还有送嫁娘一起,出发往新郎家。而新郎则要留在新娘家吃一顿新客饭后,才和客郎一起回到自己的家。如果新娘家距新郎家路途比较遥远的话,就得需要早一点出门迎娶新娘了,否则新娘进门的吉时错过了,会被看为不吉利,对日后的生活也有许多阻滞等。不过如今的年青人出来闯社会打工,认识的人再也不比从前的青年男女处对象一般,总是在自己住地左近的村子,再不就是邻镇隔镇,很少有出县的,除非在县的边界地方的村上的人。如今打工已经成为了农村中大多数年青人谋生的一种手段,在工作中所认识的人之中成为夫妻的已再不是新鲜事了。所以这一结婚习俗也都与时俱进地悄悄的、自然而然的发生一些细节上的变化。壁如新郎不再用到女方迎娶新娘了(如果路途真的很遥远一天之中赶不上来回的话),而是新娘早就事先住进新郎家,到摆喜酒的那一天,再到镇上或某个什么有旅馆的地方开间房,到吉时由女方的亲人送到新郎家,而新郎这边接新娘的仪式却是没有丝毫改变,仍然可以按照当地风俗来进行。
陈创的妻子听说是广西平南的,所以他应该不用到女方家里去接新娘,因为在当天里赶个来回,纵使时间够得上,也辛苦得够呛,而且所请车辆的费用也自是不菲。因此想来,这新娘应该早就已经是进了陈创的家门了。
所以我们高中时的那一班好同学便议定,尽量早一点赶往陈创家,赶在天黑之前。当然,宋云重也与我们高中时的同学这一堆人一起,参加陈创的婚宴。因为陈创也发有一张请帖给宋云重。毕竟他还是我的男朋友呢,而且最主要的是陈创也认识他。陈创是心思很细密的一个人,他知道如果不顺便发一张请帖给宋云重的话,我肯定会说他小气。所以宋云重也有幸与我一起参加陈创的婚宴。
这里还要说明的一点是,我们这儿的喜宴与前面所说的西方的喜宴有所不同的还有就是亲戚朋友进酒席时也不一样。西方喜宴是所有亲戚朋友一起,在同一时间入席,而我们这里则不是。
我们这里的喜宴大都是宴请全村所有男女老少,在喜日的前一天下午,所有能干活的成年人必须加入到准备工作之中,以便次日大摆宴席之时可以有条不紊地应付来访的亲戚朋友。到了大喜之日,亲戚们大抵在中午前后便陆续来到,村上的这些人便负责酒席中的接待、安排工作。大抵等到亲戚来得有十桌八桌,便安排他们入席,酒宴开始。而后面来的亲戚,则需要等待下一轮的酒宴了。这样,每一轮十围八围(视主人所宴请的亲戚多少或者主人所在的村里的台凳桌椅能开多少围而定),待到所有的亲戚都已经露面并酒足饭饱之后,这酒席的工作算是告一段落了,余下的只有新郎的同学、朋友了。这些宾客才算是真正的宾客,因为前面的是亲戚,属于亲,不属于朋。我们那儿叫这种宾客为贺客,是来对主人的喜事儿道贺的。当然,亲戚也属于来道贺的一种,但那多是一种血缘的仪式上的维系,是一种人情债的付出或偿还。说真的,这一种关系的酒席,有许多已经相隔了几代的亲戚的眼中,均将之视为偿还上几代的人情债,有那么一部分生活还过得不太滋润的亲戚当中,确实在接到这一种请柬之后,会产生这么一种心态的,是有那么一点无可无不可的无奈在里头。(当然到了时至今日的二零三六年,人们的生活水平都普遍提高了许多的今日,那又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了。)
只有贺客,才是真真正正的想来喝这一杯喜酒的,如果主人家忘记宴请某一位朋友的话,这位朋友多半是不好意思去喝这一顿喜酒的,会认为这位主人家把他不当朋友看待。但过后如见到这一位马大哈的新郎朋友,自然会对这位马大哈埋怨一番的。而这位新郎多半得另外在某时某地补请这位朋友一顿,还得不断地陪上十好几箩筐的不是才算罢休。因为在喜宴上贺客的那一种欢乐的气氛,是其他纵然多少星级酒楼里都找不到的。这就是区别。
我们作为贺客的入席时间,多半是在所有的亲戚都吃罢散去之后,天色开始暗下来的华灯初上时分。各路贺客纵然互相不认识,而请柬上无论有没有注明入席时间,但大都约定俗成般会在这一时段来到主人家里,就象白天的那些各路亲戚一样。
而我们贺客进入主人家的仪式与亲戚们的到来又有所不同。亲戚来时只是带着我们那地方的风俗所需要的礼品诸如谷子酒面之类,而贺客则是几个或十几个做一堆的,凑起钱后,众人议定买什么时尚的送礼佳品后(大都是毛毯、电风扇等主人家日后能用得上的日常用品及家用电器之类,再不就是用钱在一张红纸上贴成一个双喜字),就将礼物买下(这买礼物的钱是很小的一部分),再留一些封红包,余下的全部用来购买鞭炮,待到了主人家的门前时,便开始燃放,是为“贺”。这才是贺客的最主要内容,也是整个婚宴之中除了新娘敬茶时的最大看点。
我们乡下但凡有喜庆事都要放鞭炮,这也是一大特色。亲戚来喝喜酒也会放鞭炮,但那只是象征性的放一两串。只有我们贺客,才能凸现这真正意义上的“贺”。
所以当我们在街上大肆搜购鞭炮时,宋云重不解地问买这么多鞭炮干什么。我微笑着对他说天机不可泄漏,到时你就知道这鞭炮的精彩作用了。他也没再多问。
但当我们于夜幕降临之时到了陈创的家门口,那些男同学手脚麻利地把鞭炮拆开,并将一条条长长的鞭炮横七竖八地摆放在陈创门前的空地上时,宋云重终于意识到这是风俗使然,也高兴地帮忙把鞭炮的封纸拆开,把鞭炮摆放到地上去。
当鞭炮遍地开花时,宋云重也如我们这些女同学一样,惊叫雀跃、躲避……
鞭炮燃过之后,我们一班人就踏着满地的红纸屑、踏着满地的欢欣及喜气,在门口陈创以及他的家人的迎接之下,走进他的家门。
我们是所有贺客之中来得最早的一批,及至鞭炮的轮番响起,贺客总共有四批。我们是最早的也是人数最多的一批,总共有二十多人,凑在一起有整整三桌席,连其他的贺客一起有近八桌。这在当地的诸如陈创这么普通的人家当中,也算是比较壮观的一支队伍了。往常的通常也只在四五桌左右。我在吃着瓜子的时候,听见一旁侍候我们贺客的几个主人家的厨房人员说:“这么多贺客,新娘收的红包肯定不少了。”另一个说:“红包当然不少,但不知道这些贺客在喝新娘茶的时候,会有多少的刁难呢!”
我们这里的习俗与别的地方不同,一般别的地方搞气氛往往是在闹洞房之时。我们这里不时兴闹洞房,洞房是人家小两口的事。我们闹气氛的时候,主要是在新娘给贺客们敬新娘茶的时候,当然,往往出难题给新娘的大多是与新郎特别熟特别要好的同学或朋友,而其他邻村的例排贺客大多是说几句笑话逗趣一下新娘,让旁观者开上那么一下怀笑上那么一下也就算了,因为他们知道主角不是他们。
所以,今晚这酒席的精彩好戏自然落在我们这班高中的同学当中了。因为我们这一班人数众多又都是青年男女,正是喜欢哗众取宠的年龄,至于陈创的初中的那十来个同学,一来全都跟我们高中这班大都认识也同过几年窗,只是没有读或者到别个学校读高中而矣,早已拼入了我们这几桌当中了。另还有他打工时认识的朋友,虽然也都是年青人,但多是别的地方的人,不一定知道我们这儿的风俗习惯,所以大抵也不会搞什么气氛,新娘把茶敬上,他们只是乖乖地学着前面的人一样,规矩地端起茶杯喝茶,然后又接过新郎双手递上的喜烟,点燃,复又坐下,看旁人也重复着他们的事情,或者继续吃菜、喝酒。
陈创知道要攻克我们这一“高中帮”亲非易事,所以敬茶敬烟故意将我们放在最后面。这是每一个结婚的人都会这么做的,因为这一关他早就预料到了,所以就象解放军同志的攻坚战一样,先清理容易攻克的、没有什么抵抗能力的“外围据点”,最后才是城坚壁厚、装备精良的大城市。
所以,当新郎新娘在拉娘婆的伴随之下,敬完那几桌贺客之后,最终走向我们这一大帮“刁蛮分子”的时候,新郎陈创与我们对视的眼神之中,透露着心照不宣的“尽管放马过来”的骄气和张扬,显然他心里早就已经做好准备了。
当然,我们这班人当中也是早就议定该由谁做主角,不能每个人都给出难题,那样的话二三十人挨个儿的磨,不但会误了新郎新娘的良辰吉时,也会显出我们是真正的故意刁难了,那样的话,就不是搞气氛,而是捣蛋,会惹主人家不快,结果就适得其反了。
新娘敬茶的第一个,不管她那杯茶递向谁,此人都会率先发难,“不肯”喝那头一杯茶的。要不然,他肯定会被我们这后面的一班拼命起哄,嘘他个半坏。所以陈创选的这第一个,是颇费了一番心思的。
所以,他挑的突破口就是刚好坐在靠着人行道的桌角的宋云重。因为他估计宋云重不懂得我们这儿的风俗之中的奥妙。
我心里暗叫不妙。因为当时我们只顾着买东西等,竟然忘了宋云重不知道我们这儿的习俗。
果然,当新娘端着茶盘,上面有两杯加了糖的、代表甜甜蜜蜜的糖茶向宋云重福了两福,并娇声软语地说“请宋大哥喝茶”时,不知就里的宋云重举手就想好象邻桌的那些贺客一般端茶喝之时,我的所有同学们一下子还没有反应过来,因为宋云重虽然与他们算做所谓的认识,但大家都是只有在这次集中的时候才认识的,甚至有大部分的人都不记得他叫什么名字,最多记得的是凤凰的男朋友,也大多不知道他是哪里的人。如今见这阵势,始知他不懂。一下子都不知该如何应对陈创这突如其来的一招。
“慢着。”情急之中,我站了起来,止住了宋云重,对陈创说,“我们这一大班老同学,你都不先敬我们,反而敬一个你认识得比我们迟的新朋友,新郎官,你这样贪新厌旧,可不是好事情唷!特别今天正好是你的大喜日子,贪新厌旧这个词可不能在今天这个时候实施的呀!各位老同学,你们说对不对?”
同学们这才反应过来,自然全都附和着我,说不能贪新厌旧,不能第一个先敬一个才认识不久的新朋友。搞到宋云重有点呆在当地,讪讪地看着群情汹涌的我们。
我怕宋云重误会,忙附在他耳边耳语了几句。他这才明白,而且他的反应也挺快的,忙笑着对陈创说:“新郎官,我很想我们这一桌之中我第一个喝这一杯新娘茶,但你的老同学们不同意,说我跟你的交情还够不上第一个喝,怎么办?”
陈创笑道:“这只是一种仪式,和交情无关。反正赏脸来到寒舍喝这一杯薄酒的个个都是贵宾,而且个个的交情都一样的深,不分先认识还是后认识的。你们说对吗?”
陈创说到最后的这句话时是脸朝向他身后的“助阵团”——他家里的兄弟叔伯等说的,他们这一帮人自然附和陈创,以壮声威。
但无论如何,我们这帮人是不肯如此善罢甘休的,陈创自然得另想办法。我们一会说先敬班长,却被我们反驳说几年时间,班长换了好几个,先敬哪个班长?只好又说先敬年纪最长的,这下更不好说了,谁知道我们这帮人之中谁的年纪最长呢?就算知道,也不会一个个的说出来比较。
这样几桌子轮盘般转了一圈,陈创与他的新娘子还是没能找到突破口。到最后,他一眼瞥见我们这帮人当中最娇小的我,径直引着新娘来到我面前,说:“凤凰,你就别再推了,思来想去,我觉得还是你最该先喝这一杯。”
“为什么?看我好欺负是吗?”
“我哪里敢欺负我们的小公主呢?只是因为你和我相识的时间比这一班同学可说是最早而且同窗时间也是最长的一个,而你又是我们这班人之中最小的一个,有这么多的班中之最,你不先喝谁先喝?”
“最小的一个,不见得吧?你问一问他们,谁最小?”
“这不是明摆着的吗?你站起来,看是不是你最小个子?你还是小孩子,如果不先给你喝,呆会看见别人先喝了你哭鼻子怎么办?”
“我人小并不代表我就是小孩子呀?你不能先敬大个子的呀?”
“不行,就是你!”陈创装作发恼的样子,“谁叫你是小孩子。”
可是我才不吃他的这一套,继续说我的,谁知言多必失,被他抓住了尾巴。因为我说:“见我小个子就说我是小孩子呀!那只不过是我小时候家里穷缺吃的我才长的这么小个而矣,说不定我还比你年纪要大呢!”
“那就更要先喝了,这说明你后天营养不良,要先补一补,这一杯新娘茶很好营养的,快喝了。”
陈创的话音一落,登时引来哄堂大笑。令到我自己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好好好我先喝,新郎官下命令了,不喝不行啊。但你得问一问他们有没有意见才行。”时间已耗去不少,而且任何事情也得有个度,我开始找台阶给双方下,毕竟后面还有不少节目呢!我总不能真的招惹陈创他们家里人的嫌烦吧?
“没有意见,谁有意见谁先来喝了。”陈创说道。
同学们自然会知趣,见好就收,纷纷说道:“我们没有意见。”
“没有意见那我就喝了?”我双手接过新娘敬上的茶,故作正儿八经地象那些规矩的“前辈”一样,轻轻地呷了一口。
往往在这样的一种时候,嘈杂的人们才会有那么片刻的安静。陈创的弟弟正端着相机站在一边准备拍照。正在我刚呷下第二口茶的时候,宁静的人群当中不知是谁突然在静下来的这一片刻时间里响亮地、一字一顿地叫道:“陈广临。”另一把声音立时接上口:“别——”
刹时间,我身后边的一大班同学登时哄堂大笑,连陈创也禁不住笑了出来。我含在口中的茶水也“噗”的一声喷了出来,若不是本能的往旁边转过脸,茶水就得喷向我面前的新娘脸上了。
这里有一个典故。那是我们读高三的时候,在一节语文课上,班主任在讲课途中,见到大多数人都心不在焉的,便说要提问。班上所有窃窃私语者或开小差者立时全都静了下来,等待着老师的提问,因为谁都明白,如果再骚动不安的话,肯定被老师点自己的名。所以那一刻,课室里静得连掉根针下地都听得见。班主任用目光梭洗了一遍,约有那么三五秒,才在全部人都静下来的时候叫出了一字一顿的“陈广临”三个字。就在她的话音刚落之时,不知班上哪个同学恰在此时“别——”的一声放了一个响亮的屁。全班同学立时“轰”的大笑起来,连老师也忍俊不禁,无声地笑了。最后连提问也没有继续。这件事从此在我们班上成为了笑话,但凡一班人在一起而且又嘈杂不休,突然间的静下来之时,肯定会有人想起这件事,会学着当时班主任点名时的语气读出“陈广临”这三个字,而肯定会有另一个甚至好几个人接上口“别——”的一声,这时候,知道这个典故的人自然忍不住轰然大笑。想不到竟然在这种场合这个时刻,哪个促侠鬼会想到这一招。虽然事隔多年,我们这一班当时亲临其境的同学仍然笑得满地打滚。
仪式就在如此开心欢快的气氛中进行着。偶尔有一两个站出来刁难一下新娘,惹一阵开心的笑声。就在一个同学要求新郎新娘必须在一张条凳上从两头对着走过而且不摔下来才肯喝茶时,宋云重忽然俯在我耳边对我说,要那位同学不要玩这危险的把戏。因为他看得出新娘已经是玉身有室的人了,一个不小心从条凳上摔下来可不是闹着玩的。我当时半信半疑,心想你怎么知道新娘已有身孕了呢?听他如此一说,再细细观察了一下,果然有些不同。于是便走过去对那个善意刁难新娘的同学耳语了几句,那同学才又转换了另一种形式。
当一个同学把一支牙签刺着一粒瓜子核放在中间,要新郎新娘二人一人咬一半,而一对新人不得不躬身听命去咬那粒比米粒大不了多少瓜子核,四片嘴唇碰在一起,照相机的闪光灯“咔嚓”一声,人们发出了善意的笑声之时,宋云重偷偷地在桌子底下握住了我的手。我捏了一下他的手,报以会心的甜甜一笑。
4
因了陈创的这个婚宴,宋云重得以与我高中的这一班同学也很快的相熟了起来。他就是这样一种豁达、豪爽且待人热情,又不失幽默感的人,是很容易与人交朋友的,不论男性还是女性。我的同学纷纷说我找了个好男朋友,有那么一两个女同学还不乏带点酸溜溜的语气对我说真好福气呢。
当新娘敬完茶回洞房之后,我们只吃了一半的酒席自然还要继续下去。这其间,男同学们有好几个开始斗酒,而我们几个女同学还有一些不喝酒的男同学自然在这其间互相说些关于别后的这些年来的种种所经历的人或事。
因为宋云重是我们这班同学之中唯一一个由自己的恋人带来的“外人”,而且他又是特别有人缘的一个人,自然成了我的那班爱喝酒的男同学攻击的对象。无论他如簧巧舌加上我的伶牙利齿,终究还是有许多的酒推之不掉。饶是宋云重酒量还可以,及至酒席接近尾声,他还是开始有点头重脚轻了。所以当最后人们尽欢而散,宋云重还坚持要自己开摩托车回去,我们这一班人自然不会放他走了。
出得门来,经冷风一吹,他便开始连走路都摇摇晃晃了。我只好叫一个男同学开着他的车载我们俩人到附近的一家旅馆开了间房。本来有好几个家离这儿近的男同学都叫我和宋云重到他们家里去,但我想他都喝醉了,到人家家里过夜出洋相终是不好的。便回绝了。结果有好几个已经如陈创一般踏入社会加入了打工大军的同学也随我们一起在旅馆里开了几间房,通宵的打麻将。一来趁这机会叙叙旧,二来也可以在我有需要时有个照应。
宋云重在车上时还有点意识,及至我们几个人把他扶进了旅馆的客房之后,他早已经呼呼大睡得好象一头死猪一般了。
我朝我们教委大院的看门的陈伯打了个电话,叫他告诉我父母说我今晚不回家过夜了。因为他们是知道我今晚是去喝陈创的喜酒的。明天回去再随便朝他们撒个谎,多半不会深究。
幸好宋云重醉后只是睡觉,并没有呕吐,倒没有给我带来什么麻烦。看他只是睡,我还跑到隔壁去看同学们打麻将什么的。一直到三点多钟,我的眼皮已经重得用棍子也撑不起了,便对他们说你们继续玩吧我可要睡了。说完就要往床上摊。他们纷纷要我回宋云重身边去睡。我则解释说我和他虽是恋人但还未发展到同居的程度。
“什么呀?你跟他到什么程度你也得回去他那儿,我们这几个都是男生,别说你男友要你看着,我们打到眼困时也要睡的嘛,再说我们唏哩哗啦的你在这里睡也睡不踏实呀!走吧,什么年代了,再说就是此地无银了。”高大伟说。
“你在这儿睡?等你睡熟了难保我们这几只色狼不把你给撕来吃了?”唐勇朝我嘻皮笑脸。
“你敢?”我朝他瞪了瞪眼,“不欢迎就直说嘛!”
我拿起床上的一个枕头扔向他们,朝他们吐了吐舌头,还是回到了宋云重的房中来。见他睡得正沉,便扒到另一张床上,连衣服鞋袜都没脱就睡着了。
奇怪的是,自从我爱上了宋云重之后,就算是在最初的暗恋阶段,每天对他都是牵肠挂肚思念如潮,但在晚上的梦里,却是从来没有出现过他的身影。可是今晚,我的梦中却第一次有了宋云重。
我的梦境之中的内容竟然是也如陈创当晚结婚之时的情形一样,我和宋云重在婚礼上向客人们敬茶,被客人们捉弄刁难,非要我们当众拥抱并亲吻对方才肯喝我们给他敬的那一杯新娘茶,我们拗不过,也如陈创的妻子一样与宋云重拥抱并亲吻对方。然后那梦中的镜头就象电影拍摄之中使用的蒙太奇手法一样,一下子就跳到了我们洞房花烛之中的内容了。宋云重依然在温柔地吻着我,我当然也热烈地回应着他,然后他就将我抱上床,替我轻轻地将衣服除掉。
然后,我心中就期望着他能象平时我在书中所看到的描述人家洞房花烛时一样,把我变成他真真正正的女人。但是他没有,只是不停地抚摸着我亲吻着我,我有点急不可待地对他嗲了声:“你快点嘛!”
然后我就忽然的醒了过来,眼前果然是宋云重。他正拥着我,躺在温暖的被窝之中,脸与脸几乎是贴在一起,正笑微微地看着我。看到我睁开眼睛,在我唇上印了一个吻,问道:“你叫我快点,干什么呀?”
那一刻,我还未完全将自己从梦境与现实中分离开来,听到他真真切切的声音在自己耳边响起,我揉了揉眼睛,才意识到刚才的情形是在做梦,而现实中,却与梦里头的情形是如此的接上卯了。就象庄周与蝴蝶,哪个是真,哪个是梦?
“告诉我,你刚才叫我快点,到底快点什么?”宋云重有点不依不饶。
我在他怀中长长地伸了个懒腰,用手掌揉了一把脸,意识才算真正地恢复了过来,想起了昨晚的事。
我一惊跳,忙侧过身问宋云重:“你的酒醒啦?现在几点了?”
“九点多了,烂睡猪!”
我朝窗外看去,早已是太阳满窗。
我忽地看到床头椅子里的我的外套以及牛仔裤,猛一惊,忙掀起被子看自己的身体,还好,还穿着毛衣毛裤。
宋云重见我的举动,不禁笑了:“放心吧!我的姑奶奶,没有你的许可,我吃了老虎胆也不敢呀!”
“那你为什么擅自脱我的衣服?”
“你看你的外套多脏,就这样睡!懒猪。”
“人家昨晚真的是好困嘛!三点多了才睡。”我忽然想起隔壁的高大伟他们,忙催宋云重过去看看他们在干些什么。他这下才知道并非仅我们二人来酒店。于是起身出门,一会回来说他们睡得正沉呢。并拿过桌上的早餐,我这才发觉自己早已是饥肠辘辘了。
靠在床头连脸都没洗,我就狼吞虎咽地把早餐吃完。看看还有时间,酒店是中午十二点之后才清洁退房。我伸了个懒腰说还要睡一下。宋云重倚在我的身伴没有吱声,只是笑咪咪地看着我,眼神很是暧昧。
我想起刚才的梦境,不禁感到脸上有点发热,而且有点不好意思了。宋云重自然会对我的微妙变化浮想联翩,而且他会精准地解读我眼中的意思。但是他没有点破,而是不失时机地用肢体语言来表达来回应。这一方面,我们之间确实是相当默契的。
在他的爱抚之下,我自然不能故作矜持,毕竟我们有好长时间(差不多有两个多月了吧)没有在一起“亲热”过了,无论生理上还是心理上,对于我们俩之间的那一种特殊的亲热方式都有着渴求。所以,当他象以往我所熟悉的那般熟谂地除掉了我的上衣以及胸罩之时,我是极其顺从地迎合着他的,象以往那般的“半推”都没有推一下。
只是我没有想到的是,这次的环境以及气氛,与以往我们的每一次都有所不同。以往虽然都是在比较安全的环境之下,大都是在我的宿舍里我所算准的安全时间里进行,但心里毕竟多多少少会有着一点点醒觉的,谁敢担保没有哪个莽撞鬼突然的闯回来拿个什么呢?可如今却是在酒店的套房里边,除了服务员到时间来收拾房间,事先都会打个电话来问询一下提醒一下时间,所以我们完全不用担心。
也或者是基于这一因素,我的心是完全放松了警惕的,以至于连对宋云重这方面的平日的“警惕”也放松了。所以在他的亲吻抚摸之下,我以往一直没有被他脱掉过的裤子,也轻易地被他除了下来,第一次我赤条条地显露在他的眼前。
当然,当时的我并没有意识到什么,一切都是那么自然,就象是水到渠成一般。我当时的心里一点一丝的危险意识都没有,反而在宋云重将他自己的衣服除掉的时候,我还下意识地帮他的忙呢。这在以往我看到他要脱衣服之时,是十分警觉地问他要干什么的。
当我们俩都赤条条地躺在被窝中紧紧地搂抱在一起时,我分明感觉到他那男性如钢铁一般的刚硬。可他并没有象一般书中所描述初尝禁果的男人一样,急切地迫不及待地进入我的身体,而是仍然象我们以往亲热那样,用他温热的吻在我身上游走,用他柔情的双手在我的身上抚摸,在我的胸部揉捏。直到把我的欲火引的熊熊燃烧起来,他似乎还不知道,还在继续着这——后来我才从某些性学杂志中知道这一过程叫做“前戏”——的动作。
在后来我真正成为他的女人、并于男女之事懂得而且享受了许多之后回想,他也是一个未接触过这一类事的人,怎么这么懂得关于调情、关于前戏之事呢?是不是在我之前与哪一个女人已经有过了这方面的事了呢?为此我曾不无醋意地不竭不休地缠问过他呢。当然,这是后话了。
我在他的抚摸揉搓之下心底下埋藏得很深的、而且是从未出现过的欲望之火已经熊熊燃烧起来了,可这个宋云重还没有停歇的意思,我却是有点急不可耐了,虽然我从未经历过男女之事,但还是懂得男女的所谓交合,是必须要男人真正地进入女人的身体才算是完成,可他这样怎么能算得是呢?我有点恼怒地捧住他的脸让他的吻停下来,让他的脸与我相对着,他这才小心翼翼地压上我的身体。
可是我的心却扑通扑通的跳得很是厉害,我当时真的是既强烈渴望他进入我的身体,又怀着万分的恐惧怕他真的进入。可以说当时的我的神经紧张到了极点——对,极点。(在以后回想当时的情形,用这个词来形容最是恰当不过了。)所以当他的硬如铁棒的阳物就要进入之时,我不知是恐惧促使我下意识的闪避,还是感到疼痛会就在这一刹那产生的预感的促使下闪避,反正在那一刹那,我的腿突然曲了起来,脚用力一撑屁股一扭,就将宋云重从我身上掀一下来。
“不要!”
“你干什么?”宋云重低低地吼了一声。
“不要!”我依然在他耳边娇喘。
“为什么?”
“痛!”尽管我那时候并未体会到疼痛,但仍然害怕听三点一四所说的第一次的那种撕裂般的疼痛突如其来。
“不行,这下说什么也由不得你了。”宋云重又翻身压了上来。
就在这时,房门“笃笃笃”地响了起来。
“谁呀?”
我和宋云重都异口同声,只是我与他的有着迥然不同的语气。我的语气之中蕴藏渴望已久的期盼和无以言状般的感激与欣喜;而宋云重则是无可奈何的绝望和懊丧,当然,最显然的还有点歇斯底里的恼怒。你他妈的这敲门声来得还真不是时候。
“我。”门外传来一高大伟的声音,“我们准备走了,你们走了没有?”
“哦!我们也正要准备退房了……”
我话音未落,宋云重捂住了我的嘴,他怕我说出让他们先等一等的话来,而他们会真的在门外等那就有点滑稽了。而事实上我当时真的是正想说让他们在楼下等我们一会,我们一并吃中午饭的。
我从宋云重恼怒的眼神里得意地笑了。不过拨开他的手之后,对门外的高大伟他们说:“不过呆会我要和云重到广州去,你们就不要等我了,要不你们也一块去广州好吗?”
或者是看见我们迟迟不去开门,高大伟他们已经估计到我们正在干着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而事实上我们还真的是在干着见不得人的事儿呢!只不过不是勾当而矣。哈哈!)所以他们在门外把话传了进来:“不了,我们哪好意思做你们的电灯泡呢,我们不妨碍你了。我们走了,回来再联系。”
脚步声渐去渐远。伏在我身上的宋云重脸贴着脸与我对视着。见到我狡诘的笑容,他有点恼怒地狠狠在我肩头咬了一口。
我大叫了一声,却得逞般灿烂地笑了。
他有点懊丧地趴下身。我把他的头揽在胸前,嗔怪道:“傻瓜,你发什么狠呀!我们得要多谢他们的这及时的敲门声才对,我们真的不能在现在这个时候做这种事,你明白吗?”
宋云重侧着身子紧紧地拥着我,我们光着的身子紧紧地贴在一起,我光滑的大腿仍然感觉得到他男性之物的坚硬与挺拔没有丝毫的减退。
“我明白,只是,此情此景此时此刻,你要我如何克制,如何——?”他低低的哀叫。
我忽然想起曾经看过《金瓶梅》里关于男女之间的人们所谓色情堕落的性事描写。这里我要说明一下,我这么详尽地向你们描述关于我和宋云重二人之间的性事,并不是受到了被许多人认为的、特别是老一辈思想保守的人称之为秽书淫书的《金瓶梅》、《红楼梦》之类的毒害,才会如此括不知耻地在这儿对自己的私事津津乐道。其实《金瓶梅》是在于荒唐以及人们之所谓的荒淫之中蕴藏着许多人生的哲理、人情的世故世态的炎凉;关健在于阅读之人的真正着眼点在于哪一方面罢了。要不然时至今日,《金瓶梅》非但不再被禁,光明正大地由出版社发行登上了正规的新华书店的书架之上,还堂而皇之的被诸多专家学者们成立了什么《金瓶梅》研究学会等等呢!宋云重在看过了《金瓶梅》之后也曾于书的后扉页上写了一首《忆秦娥·读〈金瓶梅〉后感》。词是这样写的:“西门事,人道万恶淫独好(读HO),淫独好。偷妻骗妾,取巧夺豪。 犯淫欺财犹有善,乃为朋党言义道,言义道。孰料炎凉,报在身后!”
我不懂得如何去评论此书的精华所在,但宋云重的这一首《忆秦娥》在我眼中,的确是道出此书另外的一种读法的。
不知不觉扯远了,还是说回我与宋云重吧。
当时我看着宋云重如此压抑的神情以及他哀求的眼神,确实于心中是万分不忍。既然我让我们双方都脱得一丝不挂的相拥着躺在一张床上,又不让他实行一个有着正常而且旺盛的生理需求的人的性生活权利,确实是极其残忍的。所以当我脑中一霎间闪过《金瓶梅》中潘金莲“欢喜爱把玉箫吹”的情节之时,心想既不能让自己在如此的情形之下失却处女的贞洁,又能让自己心爱的人能够释放他蓄满于体内的汹涌激情,唯一的解决方法就是如《金瓶梅》之中所说的“吹箫”、现在性学专家们口中所说的书面词谓之“口交”了。因为男人只要能够得到释放,就会自然减去许多不能承受的生理压力。因此当时的我没有丝毫的犹豫,翻身就把宋云重压在我的身下,然后,我用手握住了他坚如钢铁一般的生命之根。这是我认识了他并且有了这许多次的我们之间独特的亲热方式之后,第一次看见、并且如此近距离正视他的这个命根子。
宋云重明白了我的意图后,他只是稍微下意识地抵抗了一下,身子立时就舒展了开来,并且在他口中轻轻呼出的一声“啊”之后,我立时就感觉到了他全身的肌肉刹时变得如棉花般的松软,以及如温暖润滑的牛奶般的柔和,继而又会在一刹那间,绷得如被紧紧压到底而舒张不开的弹簧,蓄满力量,轻轻一碰就会“嘭”的一声弹开一般……
如此数度转变,忽然间,他紧紧的抓住我的双手,全身僵直,一动不动的。我就感到了有一股温暖的、带着一种如海风般腥咸、如断茎的青草般青涩、如春天田野里新翻泥土般甘苦、又似夹杂着一丝破壳鸡蛋般的清香的男性的力量,在我的口中、在我的脸上、在我的颈项、胸乳之间,如花一般——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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