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白之夜
一个人一生唯一的遗憾是当你遇到你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人,可你却在一切都结束后发现。——题记加拿大的冬天很冷,冷得我几乎落泪。我上网看了好友Windviolin写的小说,她在最后写道:这是真实的,你永远不知道你得到了什么,直到你失去;而更加真实的是你永远不知道你失去了什么,在你得到的时候。遇见一个人只需要一次无心的擦肩,记住一个人只需要一次交会的眼神,爱上一个人只需要一次偶然的相逢,忘记一个人,却需要用死亡来终结,或者用一生去遗忘。
我爱你,但我错过你,这是我的过错。
——谁是谁的宿命,谁又是渡谁的神佛
2005年,我独自在都市街讨生活。
都市街。清一色的都是老式石库房,上头是居所下面店铺。自从两年前离开家后我就一直在此。这虽是一条购物老街,可人流并不超乎想象的多。
我只向恋人们做成对的生意。我卖蜡烛,企图传递温情与浪漫。
我认识日生那年,他才十九岁,整整小我五年,年龄和十夜一般。
第一次见到日生,他正随一群小流氓上新店铺讨“保护费”。他的头发像被轰炸机摧残过的黄色鸟窝,烟不离嘴,开口时必定先问候对方的母亲。而他们的队伍从未进过我的店铺。
再次见到日生是“纯白之夜”开张的半年后,他正被他的“伙伴”追打。几乎是本能,我掩着他就进门。我永远无法忘记他当时看我的眼神,萧条又孤独,警惕戒备得像一只被遗弃的小动物。我为他准备温水和衣服。他恶狠狠的瞪我,甚至推开我想要离开。我硬是堵着门不让,彼此没有多余的话语。就在这样推推撞撞之时,他穿上了十夜遗留在我这的衬衫,成了继十夜后我这生第二个弟弟。
我从来不问日生家在那里,也不问他什么时候要走。我让日生住在我这,就如同那些会偷偷爬进别人家窗户,渴望温暖的流浪小动物。他成了活泼的小弟,见到邻居会微笑打招呼,还会帮忙家务。邻居看了也啧啧称好,说日生是好福气,被我从歪道上给救回来了。
平时我工作时他就在我旁边静静的看我,偶而在蜡烛上写一点小诗。日生在写诗这方面极富天分,我甚至会猜想他的来历与未来:他是一户好人家的孩子,因闹脾气而离家出走,随即跟着混混胡作非为,最后痛改前非,刻苦读书成为文豪。
想着,我就会问他,日生,你未来有什么打算?
日生的回答简单又苍凉,生老病死。
我皱眉,脱口而出,倘若是十夜,一定会好好规划。你应该为自己的未来前途努力。
他反问,十夜是谁。
我哑然失声,有水珠滴落。
十夜是我的弟弟。与我没有一点血缘关系。
他是我这辈子,一个永远深爱的人。
我在五岁那年由福利院来到十夜的家,那时候养母还未怀十夜。我之所以会被领养,是因为养母被医生诊断出没有生育能力。可是奇迹在一个月后出现,十个月之后十夜呱呱落地。
养母是心软的人,于是户籍上,我顺利的成了十夜的姐姐,千夜。
养母以为,一同长大的孩子定会亲情如海深。可我不可自拔的爱上那小我五年的男孩。
我想过逃避。张三李四王二麻子,只要来追我的我都一视同仁的出去约会。我不断的告诉自己,我和十夜不可能。他是我的弟弟,是我的“亲”弟弟,而且他比我小五岁,凭他优异的学业以后一定会去国外深造,而不是陪着我这个什么都没的人在这里混沌的生活。
我不敢看十夜,和他说话时语气多少也是夹枪带棒的。十夜不以为意,依旧对着我春天一样的微笑。我想我无法抗拒,变本加厉的跟着男生出去,彻夜不归。
养父勃然大怒,在我一次逃夜被逮住后给了我一个响亮的耳光。他说,我没你这么一个不知廉耻,成天和男人鬼混的女儿。
我第一次感到前所未有的委屈。我虽总与男人出去约会,可依旧冰清玉洁。因为十夜。
养父将我软禁在家,哪都不准去,即使是学校。在这百般无聊的时候我会上网,寻找刚认识且特别投缘的网友诉说心事。对一个连样貌都不晓得的人畅谈心里头以启齿的秘密,的确让心舒坦。
网友名叫一砂,而我则是千砂。他告诉我他喜欢的女生成天和别的男人约会,他心疼可是无法阻止。他无法对她说爱,因为她总是冷漠的对他。
我一笑而过。我告诉他我喜欢的人比我小了五岁,每次有活泼可爱的女生对他告白自己都无法说一句话。因为我是他名义上的姐姐。曾想借其他男人忘记他,可一见面,所有的漠视都全数毁灭。
一砂听后久久的沉默。我在这头叫着他的名字,一砂,一砂。眼中盈满泪水,再说不出除他名字外的其他话语。
他说,假如这话是她说的,该多好。他又说,假如她肯像你这样放下一切的与他说爱,那该多好。
他最后笑了,见面吧,千砂。我想看看你的脸。
——沙做的结婚蛋糕,就如同我们
我与他约定在都市街见面,彼此手上都拿着一只蜡烛做信物。可我没有想到,一砂就是十夜。
我的那些真心话与他的坦白,讽刺又幸福的炮烙着我。一遍又一遍。
最后十夜和我一起回家。路上行人纷纷侧目,他是那么帅气。那个比我瘦小的弟弟,已经比我高出整整一个头了。
他对我说,千夜,我会保护你,我会好好的照顾你。
我幸福到恐惧,眼泪迅速的流出来,一颗颗像濒临死亡的流星。
十夜的认真的吻,暴风一样的狂烈。我不想逃,却无力承担。
从此我不再与那些男人有所纠葛,也本分过着每一天。养父满意我的改变,总是皱着的眉头终于舒展。
可是,有些心事,才下眉头又上心头。
我无法与十夜在熟人面前拥抱,亲吻,甚至牵手。所有人都知道,我是十夜的姐姐。
我开始后悔和十夜在一起。无比后悔。
我和十夜的接触已无法弥补我对他日益加重的占有欲以及爱恋。我惶恐我将不再是我,踏入禁忌之恋的人,注定无法有好的结果。可是我和十夜不是,我和他之间只存在一个虚无的头衔。
我越来越沉默。在我几乎快崩溃的时候十夜把我到沙滩。那是我和他年少时去过的地方。小时侯养父母时常会带我们来这偏远的海滩郊游,我总喜欢和他在这里堆沙做游戏。那时候的海浪特别温柔,冲刷过来的时候沙滩洁白又闪亮。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风吹来海水的气息,飞扬的发丝遮盖出彼此的双眼。我和十夜的手不曾放开。在这,我们是情侣,没有人认识我们。
十夜用手帕蒙住了我的眼,他拉着我的手一直往前走。他说,千夜,这是给我们的礼物。
我扯下帕子,看到了一个用沙堆成的结婚蛋糕。我问他,神允许我和你相爱吗?
十夜笑笑,我们举行婚礼吧。
我含笑点头,只是还未说上一句承诺,海风夹着浪花打过来,毫不留情的冲垮了沙做的结婚蛋糕,将我们带回现实。
痴心就是妄想。我胸口疼得仿佛心碎,数日反复的酝酿终于酿成一句刺骨的话,十夜,回家吧。
在我怔忡间,十夜开口,你在乎吗。
我看着已经没有痕迹的结婚蛋糕,张了口,最后选择不语。十夜背转过去,拖起我的手一个在前一个在后的走。我望着他的背影,呼之欲出的眼泪硬生生的给逼回去。
我一无所有。
十夜,是我的所有,我这辈子唯一的奢求与圆满。珍贵得让我害怕失去。
我的爱,绝望又无奈。
我与十夜的爱情终于被养父母知晓了。纸是包不住火的,这点我早就知道。我还在读大学毕业,而十夜即将面临高考。他们生气得眼睛都喷了火,硬逼十夜与我分手。十夜不愿意,与养父起了冲突。养父一气之下心脏病复发住进了医院,往后我听到最多的成了养母恳求十夜的话语以及养父与养母的争吵。养母那至始至终夹杂在那里的哭泣声让我心酸。
再也无法继续下去了。再也无法生活在一起了。
于是我选择了离开。
退学后我打过散工,学过手艺,杂七杂八的工作我也做过不少。等自己多少有一些储蓄后,我决定开一家自己的店,只做情侣的生意,只买成双的礼品。于是2005年,我在都市街开了“纯白之夜”,一个专门买蜡烛,企图贩卖温柔与希望的情侣礼品店。我认为,每个人的心中都会有那么一缕光。
而离开十夜,意味着我心中的那盏明灯已经熄灭。所以我买蜡烛。
——落花成冢,你我,相思到永远
日生不再追问我谁是十夜,问题从一个转到了另一个。他问我,为什么要叫“纯白之夜”。有什么意义。
我答不出话,牵强的搪塞,这是谜语,你自己想。 我如何能告诉他,因为十夜。我想借此来永远记着我深爱的十夜。再看日生爽朗的笑容,眉眼间似乎有个我深爱的十夜。我只能选择沉默。
日生轻轻的拥抱我,他说,千夜,我会好好的照顾你,我会保护你的。
我看这个比我小五年的男孩说出早熟的话,突然熟悉到感动。一偏头,眼泪就洒了出来。我说,日生,你现在好好的努力,一定要出人头地。我这做你姐姐的,一定会为你骄傲。
我怎么会不知道日生那单纯得像小河一样的心思?只是头发剪了还会长出来,可是有些东西消失了就永远不会回来。
比如爱情。
十夜来找我了。通过各种渠道,他打探到我的下落。
当日生领着他进门时,我几乎控制不了自己。两年不见,二十岁的他已是翩若惊鸿。我茫然又恐怖的发现,我不但没能不爱他,而且变本加厉的思念与迷恋。
他亲吻着我薄茧丛生的手掌,我从他眼底看到那依旧浓烈的爱情。破碎而坚定的神采。
我从他口中得他将去加拿大留学,临行前想再见我一面。
我说,去吧。在那里好好的飞翔,我已没有力量,可是你有。等我们能把彼此当成真正的亲人,到时候再见吧。我希望你像一个平常人一样的幸福生活。十夜,无论在地球的哪个角落,我都一直爱你。永远爱你。
只是我没想到,那一天居然是诀别。十夜盛坐的飞机坠机,乘客及机组人员无人幸还。
这是惩罚。是神对我们的惩罚。只是,为何是十夜而不是我?
十夜的离开让我彻底的崩溃。我寻过短见,最痛苦的那段时间是家人还有日生陪伴我走过的。养父母对我与十夜的过去终于释怀,失去了十夜,他们不能再失去我。三个礼拜以后我独自做上飞往温哥华的飞机。
十夜走了,我也离开了,日生代替我们留下来。日生没有把“纯白之夜”关了。我想,假如他一直看着这店名,满室的蜡烛,我给他的哑谜终究会谜底揭晓。
温哥华的冬天冷得人几乎落泪。我入教了。上帝不允许他的羔羊自杀,所以我会代替十夜好好的活下去。十夜说过,他最喜欢下雪了,洁白又干净的颜色能让人灵魂净化。
主啊,请听我这个罪孽的人祷告,请在天国护佑我那善良阳光的弟弟,他这生唯一的罪就是与我相爱,可是我与他的这段情感是纯洁,无辜,永恒的。
父啊,倘若真要赎罪,请让我代替他。我愿意代替他在地狱接受酷刑与烈火的煎熬。请让我走进他,拥抱他,思念他,继续爱他。
以圣父,圣子,圣灵的名义,阿门。
时间飞快,三年后我已成为当地小有名气的蜡烛设计师,大大小小的设计比赛我总能捧回个奖杯。2008年,我从加拿大回国探亲。出租车上的广播正播放着今年新春诗歌比赛优胜者的作品。
播音员说,这次的首奖得主是一位名叫“日生”的新人,其诗非常富有情感与理智,两者兼容且和谐唯美,恍若每个人心中的那一盏明灯,实属难得。下面,请听他的代表作,《纯白之夜》。
我的手机开始震动。是一个陌生人发的短信。
上面写:我于你,从未离开;你于我,只一转身的距离。
我知道是日生。
我开始反复的叫他的名字,日生,日生。一遍又一遍。我知道他就在我身后。
闭上眼,我看到了十夜,所有人都微微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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