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有此生-第二章相爱
第二章 相爱1
我被人贩子——说是人贩子,其实是冤枉了人家的。那是一个媒婆,由我外公从外地找来的,骗她说我的命是与父母相相克,(而且我外公的乡下一直以来都有一种迷信的说法,龙凤胎必须要分开来养才能养得大两个,否则必须有一个是要夭折)叫她帮忙找一个肯收养我的人家,那媒婆便找到了邻县的一对被下放的“黑五类”的中年教师夫妇,这对夫妇无儿无女,很想收养一个孩子,机缘巧合之下,便成了我的养父母了。
当然,我从小到大,都不知道他们不是我的亲生父母,只知道父亲叫杜本冠,母亲叫尤翠兰。在我的那一段人生字典里,似乎从来都没有养父母这个词组。我就是他们的女儿:杜尤姬。
我父母亲(这是我自懂事以来一直都是这么一对父母亲,所以从今后的叙述中,称呼自然就不分是养的还是亲生的了,至于亲生父母我是自从被送走之后就从未谋面,而且也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的存在,所以这以后说的父母自然指杜本冠和尤翠兰,就不再是前文所说的我父母了,及后就不再详述)是文革期间被打成黑五类的下放教师,一直到文化大革命结束,打倒四人帮之后的拨乱反正,我父母亲才得以平反,并且几经辗转,重新回到了他们原来的单位——肇庆市某教委工作,我也得以成为了城市户口,开始在城里读书了。
经过十年寒窗的苦读,以及我父母的精心培育,一九八八年,我终于考上了湖北省一家科技大学的电视广播系,攻读本科课程。
在紧张与忙碌的学习中,似乎没什么印象一般,大一就浑浑噩噩地过去了。其间当然不乏那些多情男生向我传纸条递情书,但当时的我或者真是太忙,也或者真的是情窦未开吧,对这些事往往是一笑了之,从未理会过。渐渐地,那些锲而不舍的情痴们也就慢慢的不见了踪影,转而“另觅新欢”了。直到班上的所有女生都已名花有主,只有我一个人仍然形影孤单时,“三点一四”与“三点一四一五九”就对我不依不饶了,说在这个寒假来临之前非要塞个男朋友给我不可。那时已经是大二的时候了。
校花三点一四是我的室友兼死党(死党:广东方言,即铁姐们),名叫王婕,三点一四是数学系的男生给她起的外号,原因是她算得上是整个学校里的女生之中穿得最为时髦新潮的,都是名牌货,人又长得特别漂亮。模样端正,皮肤白里透红,嫩得好象能捏出水来一样,水灵灵的刹是惹人喜爱。而且身材高挑,三围比例合理、标准,是我们校里无论男生女生都公推的校花。男生们都说她够“派”(读平声),而“派”与圆周率“兀”同音,从而生化开去,“兀”等于三点一四,就叫她“三点一四”了。而“三点一四一五九”则是她的男朋友谢连超,因为他们的恋人关系,而且人也长得高大帅气,身上的穿着与“三点一四”相比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我们班的女生们给他起了个外号叫“三点一四一五九”,意指比“三点一四”更精确更“派”,简称就叫“一五九”,谐音叫他“一壶酒”。
既然是死党,我与三点一四当然是无论走到哪里都是好象是连着裤带一样,形影不离,就算她与一壶酒踩马路逛商店吃夜宵,她大都会叫上我,纵使许多时候我不想去,说我的电灯泡的任务应该光荣引退了,因为她与一壶酒已经成功地拍肩膀拖手仔,我们广东人称之为“拍拖”了。但她非要一定拉上我不可,抗议也没用。刚开始的时候我大都推搪一下也没多大坚持就算了,但随着她们的恋情的逐渐升温,我自己都觉得不雅,人家拍拖你插在中间象个什么样呀?还影响“视”容呢!因为三点一四身高达到一米七四,而一壶酒更是个一米八五的高大个,而我只有一米五三,典型的广东女子身高(同学们给我起的外号就知道我是如何的娇小了:小鸟)。三人走在一起的形象甚是滑稽,两个高个夹着一个小不点,嘻嘻哈哈的一起走在街上,回头率绝对超过百分之九十。如果不是看上去年龄相当的话,人家还以为是一家三口在享受着天伦之乐呢!
这晚是星期六,三点一四去洗澡了,我一个人正在床上看书,一壶酒走了进来,见到我,也不问三点一四,只对我说道:“小鸟,走,看电影去!”
我懒洋洋的道:“派姐还没空,你是不是找错对象了?”
他笑了:“我找她还不是非要叫上你不可吗宝贝?”
“你这个男朋友是不是当得也太失败了吗?叫个女朋友逛街都叫不动,亏你还是三点一四一五九呢,有时候我真的怀疑你们两人的关系。”我朝一壶酒挪揄。
“怀疑什么呀?”这时门口响起了三点一四的声音,“怀疑我们不正当啊?”
“就是,你们两个人踩马路拔花草,为什么非要扯上我呢?说真的,今天晚上你们别搞我,我真的打死也不去。”我表态道,同时扬了扬手中的席慕容,“我看席慕容好过看见你们俩在一起时的恶心相。”
“不行,今晚你非得去不可,你不去我也不去。”三点一四又使早己老掉牙的所谓绝招。
“哎!我先声明,”我连忙止住正欲开口的一壶酒,“她去不去可不关我的事哦,这次我真的不去,你捆也好绑也好,反正你别来烦我。”
一壶酒笑了,说道:“这次不是我求你陪她去,而是她给了我一个任务,说如果我今晚不把你叫到电影院去的话,她就跟我散伙。”
我看了看三点一四:“你搞什么花样?”
三点一四却别过头不理我。我知道他们俩又闹别扭了,要我去作和事佬。于是说道:“你们的事我真的不想理了,你们爱散伙就散伙,关我什么事呀?”
一壶酒自然使出浑身解数来哄我恭维我,可我今次就是不卖帐。
三点一四躺在床上看着表说:“还有一分钟”。
一壶酒似乎是哀求着对我说:“我的姑奶奶,你看那只母老虎已经下了最后通碟了,你就行行好可怜可怜我吧?”见我还是无动于衷,他张牙舞爪地对我说:“我使绝招了。”
我连忙往床里边缩。一壶酒一把逮住我,左手铁钳般抓住我的两只手,右手就往我腰眼里掏,痒得我哈哈大笑满床翻滚,高声叫道:“派姐快救我,你男人非礼我你也不管呀,他真的闯到我的禁区里来了哈哈哈哎呀救命啊!”
三点一四却拿着表在读秒:“十、九、八、七……”
我只好求饶,一壶酒才放开我。我爬起身抗议道:“你们这是强人所难,侵犯本小姐的人身权利。还有派姐,你这样放纵你男人乱摸女性身体,你不怕有天我把他给叼走啦?而且你没听说过有张生不爱莺莺爱上红娘的故事吗?我有一个笔友有一句很震撼的诗你有没有听过呢:未来的新娘却成了红娘。你小心成了那一个未来的新娘哟!”
三点一四哈哈大笑:“你喜欢一壶酒的话你尽管拿去好了,这样的男人我真的不稀罕,况且只要你喜欢,就算是男人我都舍得给你,谁叫我们俩是死党呢!”她也学我的广东普通话说“死党”。
一路嘻嘻哈哈来到电影院,我还没发觉有什么异样,直到电影散场,那个坐在我旁边位子的男生也跟着我们三人一起往回走,并不时插嘴跟我们谈一些电影中的情节,而且一直跟我们坐到吃宵夜的大排档里,坐同一张桌子上时,我才明白一壶酒他们的这场阴谋。原来他们是要给我介绍男朋友。
我不禁恼怒地瞪了二人一眼,他们二人却朝我挤了一下眼睛之后就专心地在那儿唧唧我我,把我晾在了一边,将“热场”的机会留给那个他们“塞”给我的男生——方健。
方健是中文系大四班的,与一壶酒是同一所中学一起考进来的,人长得不高不矮,样子有点憨,看上去比较稳重。反正第一印象,不算太好也不算差吧。
在三点一四极力怂恿游说之下,我终于答应暂且试试看,看发展得怎么样。有了我这句话,三点一四从今往后与一壶酒“拍拖”时再也不会动不动就要扯上我了。
我真是有点啼笑皆非,这个三点一四,怕我孤单吗?还是别的什么呢?反正说不清道不明。
2
不过,终于庆幸不用被强迫做电灯泡了。但却又陷入隔三岔五要和方健去踩马路的另一种尴尬景地。我也说不清自己为什么这样,其实我并不是一个不爱说话活动的人,从初中到高中,我一直都是欢蹦活跳,整日歌声不断的,抄的歌本都有近十本之多。到了大学,或者是来到陌生的新环境,以及心态也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成熟的缘故吧,我再也不象中学时那样了。当然也跟所接触的人有关吧?!与三点一四在一起,我的话是不断的,而且方健又不是那种善于言谈的人,往往双方都很辛苦地找了个话题出来,是有一阵子聊了,但聊到尾了,又都无话了,又得搜索枯肠地“找”话题。我真怀疑这是不是在恋爱,不知别人家恋爱是什么样的呢?
我把这种困惑说给了三点一四听,她听后哈哈大笑,说:“你有没有搞错呀,你是不是怕方健不喜欢你的粗鲁一面,在刻意地扮一个淑女形象呀?”
我嘟起嘴说:“阿拉本来就是一个淑女嘛,扮什么扮?难道在你的眼中,阿拉不是一个斯文人吗?”
三点一四笑说:“你别忘了同学们给起的外号叫什么来着?‘小鸟’就是那种吱吱喳喳,连站在树枝上屁股都要一抖一抖的没个停时。你现在这样刻意改变自己的性格,哪能表露出你的优点呢?”
“可是我不知怎么的,面对他的时候总是不经意地就正儿八经起来了,或者,这都是你们的错。”
三点一四瞪大眼睛:“我们的错?我们错什么啦?”
“就是你,谁叫你们正儿八经地把他介绍给我,给人的感觉总是尴尴尬尬的,一点都随和不起来。”
三点一四沉思了一会说:“或者你说得不错,这东西应该是随和一点,在平常的交往中慢慢的跟着感觉走,或许就有那种火花的产生了。”
“你知道就好,你们这是包办婚姻,好象我们乡下的那些人一样,经媒婆一撮合,见面觉得人长得不错了,一开口谈的就是什么柴米油盐酱醋茶了,一点浪漫都没有。”我十分委屈的样子。
“那也真是委屈你了,要不,我帮你推了他吧?!”三点一四故作认真地对我说。
“那也不行,这么直截了当地跟人家说,也太伤人家的自尊心了,不好的,让这关系慢慢的无疾而终算了。”
三点一四点了点头,说:“也只好这么着了。”
停了一会又说:“其实方健真是个很不错的人呀!中文系的才子,是校报副刊的主要撰稿人呢!你或者还没真正去了解他吧?是不是……你已经有了心上人,所以对别人的优秀男生提不起兴趣来了?是不是?老实说。”三点一四边说边审视我的表情,说到后来就变成了拷问了,因为她肯定是在我的脸上神情中察觉到了什么了。
我虽然夭口否认,但心里的小鼓却不自禁敲开了。
其实我与中学同学陈创并不真的是那种关系,只不过六年的同窗生涯,心中都互相感觉到了那一份彼此的欣赏以及牵念罢了。他因为高三那年母亲的突然发病,本来就不好的家境更是负债累累、步履维艰。身为长子的他为了减轻家庭负担,为了几个弟妹的学业,不得不忍痛放弃差一个学期就踏进高考的学业,踏上了打工的路途。
还记得那年的年初八,我送他踏上了前往广州的班车,曾对他未能继续的学业非常的惋惜,他却说,就算考上大学,还不是更加痛苦,何来的钱读大学,何来的钱替母亲治病,何来的钱供弟妹读书呢?并说,读大学并不是唯一的出路,早点踏进社会这所大学,掌握一门技能,或者塞翁失马也未可知。
当时我就很为他的这番话而欣慰。难得他能如此看得开,而且他当初的选择是对的,如今的他已经是一家酒楼的厨师,月收入应该不错吧?虽然他未对我说起过,但从平时的联系之中都能略知一二了。一直以来我们都保持着书信来往,只是一直以来,双方都没有捅破那一层薄薄的纸而矣!也因此,我对身边那么多优秀的男生的追求一直都无动于衷。或者我的心里,就等着他去捅破那一层纸吧!
一直以来,我都未对任何人说起过我的这一层心事,就连最亲近的三点一四都未曾提起过。今天她的追问,我虽然一时不说,但不久之后的一个合适的晚上,我还是忍不住对她说了出来。
那天晚上,三点一四听了我的心底说话,对我说道:“假如有一天他真的向你捅穿这层纸了,你真的打算和一个打工仔过一辈子吗?”
“打工仔怎么啦?打工仔就不是人啦?你别这么戴着有色眼镜去看人,要不然我跟你玩完。”我有点恼怒。
“我投降我投降,”三点一四吓得忙举起双手,“说一点点有损你青梅竹马的初恋情人的话都不行,对不起行了吧?”并偷偷地拿眼察看我的脸色。
我被她那滑稽相逗笑,打了她一下:“也不能说是心上人,毕竟他是我第一个男性朋友,而且,他真是很优秀的一个男孩子嘛!我也不知道我对他的这种感觉究竟算不算是爱,反正隔半个月收不到他的信我心里就很空落,牵肠挂肚的。派姐,我怎么办呀?”
“什么怎么办?顺其自然啰!只是我考虑的是,方健他怎么办?”
“你怎么对方健那么热心呀?是不是你的什么人哪,他?”我笑道,“把他当做后备队员呀?万一一壶酒不要你了还可以来撬我的墙脚是吗?”
三点一四看我诡秘的笑容,知道我开涮她,一把逮住我:“好呀你这死妮子,我好心好意的想给你找个男人,你反而拿我开心,看我怎么收拾你。”
在高大威猛的三点一四手里,我是老鹰爪下的一只小鸡,每次都只有哀叫投降的份。
但这个方健,自从我这次与三点一四的谈话之后,却开始变得渐渐的活泼起来,甚至有点风趣浪漫了。不但约会我的次数多了,谈话也不再如先前那般拘谨,而且居然隔三岔五的给我送点小礼物、明信片之类,而且明信片上所写的字句也浪漫之极。这里不妨摘录一两句。
“我的叶子是给你的一方天空,我的枝干可以支撑你的世界,我没有奢望,我只想好好地和你度过在一起的每一个日子。”
“空白的日子有你来填满,无论平静还是灿烂,我都喜欢;人生的旅途有你来做伴,不管坎坷抑或平坦,我都情愿。”
“不要那么多沧桑,也不要有那么多故事,只要你一个,在我耳边痴痴地诉说;只要我一个,在你的发梢斜斜地插一朵桃花。”
“心中有万千个无尽的思念,时刻萦绕在我的心头,在空气中凝固,让云儿带上我的问候,扬起风帆吹向你,带上我深深的祝福,天天快乐!”
……
每当我读着这些文采斐然的字句,心中着实是舒服之极,欢欣异常的。如果我和他是先用笔交友开始的话,再如现在这般相交,我肯定会爱上他的。只是不知怎的,如今无论他的这种“密语”写得如何美丽动人,我就是产生不了那种令我可以心动的感觉。
3
不过,我仍然得多谢他。因为他,令我得以认识了宋云重,从此我便有了真真正正的爱的感觉。
那是一次因观看足球比赛而引发一连串的事。
因为当时正值意大利世界杯外围赛刚过去不久,中国足球队开始时的大好出线形势,却因为著名的“黑色三分钟”而无缘一年之后的意大利之夏。但当时却在校园之中掀起了一股足球热潮,各大专院校都各自成立了足球队,各区并自发地就近组建所谓的大学生足球联赛。我们科大当然也不例外,而一壶酒与方健都是足球队的主力队员。
那天恰好是我们科大足球队打主场,对手是商学院足球队。当时商学院和我们科大的积分都是排在前列,互相竞争小组的唯一一个出线名额,这场直接对话之后,谁胜就可以定出谁能够代表我们这个区去参加更高一级别的赛事了。既是我们的主场,气势总不能输给对手,所以啦啦队的阵势绝对不能小了。
我与三点一四都是一壶酒与方健的所谓女朋友(我所说的所谓当然是指我自已了,三点一四理所当然是一壶酒的女朋友了),就更不能缺阵,而且还得是啦啦队之中的得力干将。所以那天早早我们就和队员们的所有女朋友们集结场边,当然还有其他的校友,等着赛事的开始。
赛事如期开始。
虽然我不喜欢足球,而且也不懂足球,但为了我们校的声誉,自然也竭尽全力喊破喉咙为队员们打气加油。说白一点,就是跟着我的啦啦队队友起哄,什么时候该静,什么时候该喊,我都跟着人们的节拍。当然,慢慢的我也有点懂得规律了,因为我到底不是一个太笨的人嘛是吗?
上半场虽然打得很是激烈,但记录还是没有被打开,都是零比零。下半场一开始,商学院的攻势就立时加猛,好比浪潮一般一浪接浪的,压得异常的凶狠,我们科大的队员一时全被他们压到缩在自己的半场,险象环生。我虽然不怎么明白当时的形势如何,但从我的队友的惊叫声中以及教练紧张的神色当中就看得出,形势对于我们来说是多么的不利。
久守必有一失。很快我们科大的大门就被对方攻破了。气得我们的啦啦队哇哇大叫。教练连忙调兵遣将变阵,把己方的一个防守队员换下,换上进攻队员。场上的形势开始有点改观,己方的攻势也多了起来。或者这也跟对方也开始转入防守战术有关吧。
虽然这样,我们队的攻势也是只开花不结果。教练又换人,把原来打防守中场并且打得不错的方健换了下来,换上一个进攻型中场。
方健下场后穿上衣服来到我身边,陪我一起大喊大叫,并对我说,如果教练一味的只顾安排进攻,恐怕是适得其反。我反驳说反正现在是落后一球,输一球是输输两球也是输,破釜沉舟搏一搏不是好吗?方健当时笑了一笑没有言语,只顾专心看场上形势。
果不其然。没多久,因我们队只顾拼命进攻,结果后防空虚,被对方觅得破绽,把球三传两递就已经过了我们的半场攻到禁区前沿,被对方一个技术出色的队员三扭两扭,连守门员都给晃倒了,从而轻松地射空门成功。二比零。
时间已经是八十分钟了。
教练顿时如热窝上的蚂蚁,大旗一挥又要换人。这时替补席上的一个队员主动请缨,教练沉思了一下,点头答应了。那个人立时脱下身上的大衣,健步飞奔上场。我看他身穿的球衣号码是四号。
“武状元上场了”。
这时,我们啦啦队中的好几个女生立时欢呼起来,方健也松了口气,说早该上他了。我见人们对这四号如此厚爱有加,心想难道此人有三头六臂不成?心里颇不以为然。不过也对这四号多了点注意。
这四号果然身手不凡,一上场,组织的第一次进攻就收到成效。
其时的场面太混乱了,我只见到我们队的队员全都拥到对方禁区里边去了,只剩下四号拉在禁区外面,控着脚下皮球。有两个对方队员前来夹堵,只见四号左右一晃,晃过那两名队员,在第三名防守队员上来封堵之前马上起脚将球吊入禁区,我方队员中的高个子一壶酒高高跃起用头一磕,球如出膛的炮弹一般飞向球门,“嘭”的一声却正中横梁,球弹了出来。随着我们啦啦队的一声惊呼,只见四号如箭一般抢前,迎着弹回的皮球拔腿怒射,球如利箭直挂球门左上角而入。
“呜嗬!进了。”我们刚发出的惊呼声尚未落下,又是一陈欢呼,接着就是雀跃了,其时距四号上场还不到三分钟的时间。
中圈开球后,对方显然是想利用不多的时间来耗到收场,以保住胜果。但我方队员士气高涨,积极抢截,不久抢得对方脚下皮球,立时发动抢攻,在四号的有效组织之下,很快又撕开对方防线,眼看我方队员在禁区前沿就要起脚射门时,对方一名队员立时飞身铲截,把我方队员放倒,裁判鸣哨了。罚球!
“是不是点球?”我当时没有看清,问站在我身旁的方健。
“不是,只是直接任意球。”方健答道。看到我懊丧的神情,又补充道,“不过位置很好,只是不知是张刚还是武状元来主罚,武状元状态这么好,应该由他来罚才对。”
站在罚球点的有三个,一个是十号,一个是十八号,另一个就是四号了。在对方排好人墙,裁判一声哨声之后,只见十八号斜刺往旁边拉,十号径自朝球奔去,而四号则比十号慢起动了一步,在十号冲到球的面前却故意漏过之际,四号正拍马赶到,只见他挥起右脚,那黑白精灵划出了一道美妙的弧线越过人墙,奔向对方球门。
有那么一两秒,我们啦啦队看不到球有否进门,因为人墙挡住了视线,但看到己方队员在场上高举双手奔向四号时,我们就知道球已进了。刹时间,所有场边的我们校的观众立时跳了起来,欢呼雀跃,掌声不绝。而这时,时间还只是八十七分钟,只有七分钟,我们就奇迹地把比分扳平了。
我们啦啦队中有几个女生扯开喉咙高喊:“武状元,我爱你。”“武状元好样的。”
但精彩还在继续。就在人们以为球赛将要这样结束时,我方又逼得角球。只见武状元抱着皮球走向角球点,啦啦队立时又活跃了起来,齐声高喊:“武状元,加油!科大加油!”
只见四号助跑几步,挥脚踢出了一个落点极佳的香蕉球,正好高个子一壶酒高高跳起争得皮球,将球准确无误地顶进了对方的球门。
这下我们的观众可象炸了营一般,立时集体骚动起来,而球场上的球员亦高举双手庆祝。但这时裁判员的哨声响了,不是吹终场哨,而是判罚进球无效,说一壶酒在顶进皮球之前冲撞了守门员。我方队员拥上去与裁判理论,但是没有用,只得接受这结果。接下来球一开出,裁判的终场哨就响了。
“真可惜。”
“为什么教练不早点上武状元呢?”
“听说他的伤才好不久,教练怕他状态不稳定,影响到队里的成绩所以没敢让他首发,谁知道他的状态这么的好呀?”
“太可惜了!”
我们啦啦队中的那几个四号的拥戴者吱吱喳喳议论开了。
球员纷纷离场来到场边,都各自返到自己的女朋友们身边来。因为一个多小时的呼叫、跳跃,我的马尾巴有点乱了,于是便将橡皮筋取了下来让头发披散着。一壶酒将手搭在我的后脑上笑道:“小鸟,如果你的身板能象你的头发一样会长就差不多了。”
见我不解,三点一四解释道:“那就是说如果你的个子象你的头发一样,那么容易发育你的个子就不会这么矮了。”
我嘴一撇,哼道:“我现在这样不好吗?娇娇小小的,惹人怜爱嘛!况且,燕瘦环肥各领风骚呀!你没看咱校那个名人郑麻花,满脸痘痘,可就找了个小帅哥,羡煞多少旁人呀?!”
“可起码人家身板子够高够那个,你小不点一个,谁看得上你呀?”一壶酒一点都不怕伤我的自尊。
对于他与三点一四常拿我来开涮,我早习以为常,并不因为他们这些在旁人听来是非常伤我自尊的话语而生气,纵使生气也是装出来的。因为我知道他们俩不是那种喜欢拿人的缺点来损人自尊的人。
但这次在我身边的方健却有点听不过耳,为我鸣不平了:“我说你们这两个活宝就多积点阴德吧,别这样损人好不好?”
“哟!护花使者不高兴了。”三点一四道。
看到方健的那个认真样,我心里有点不以为然。什么嘛?我自己都没有一点的在乎,你瞎掺和什么呢?也太有点那个迂腐了吧?但当然不能说出来,只能装作若无其事一样,找些话题来将他们的注意力引开才是。
于是我便说道:“小也有小的优点呀!天塌下来的时候,先死的一定是你们这些高个的,况且我们小个的在找男人时也不是没有优势,很多男的都喜欢娇小玲珑的女孩子,认为小女子容易对付,用我们广东话的说法就叫做:细细粒容易食。”我用广东话说那最后的那六个字。
就在我们这一班人纷纷拿我开玩笑的时候,我身后走着的那一班人也指着走在他们前面的我们在议论,焦点竟然也是我。当然,我们当时不知道,是和宋云重恋爱后我才知道的。
当时有好几个女生正围在武状元的身前左右和他说笑着。其中一个和方健同班的女生指着方健身边的我对同伴们说:“看,方健身边那个小个子女孩就是他的女朋友,怎么方健会看上她呢?”
“不过那小妮子也很漂亮,只不过是个儿小了点而矣!”一个认识我的人为我辨解。
“是吗?我看方健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哩!”另一女生说。
“什么意思呢?”武状元不解。
“那小女孩和我们的校花是常走在一起的嘛,或者他用的是旁敲侧击的战术呢!”那女生说。
“也不能这样说人家,小个子有什么不好嘛!我妈也是小个子,你们看,生我出来也不照样这么高大威猛吗?”武状元是那种不喜欢在别人背后说人家坏话的人,所以并没有参与她们在无意之中对我身材的诋毁,对她们挺了挺胸膛说。
“哟!武状元,你该不是会看上她了吧?这样替她辩护。”众女生立时把矛头转向武状元。
“好难说唷,现在许多人有恋母情结,既然他母亲也是小个子,保不住他也会找个小个子呀!”众人大笑。
就在这时,走在前面的我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又突然听到后面武状元他们那班人的大笑声,以为他们也听到我们的谈话而跟着笑,于是我在大笑未落之时一甩头往回看,正碰上武状元也在看我。当时我觉得他与我无意交接的眼神之中有一些什么令人疑惑的东西在里面,但当时的我只往后看了一眼,并没往别处想,就回转了头。
我大笑的原因是一壶酒他们硬缠着我解释“细细粒容易食”这话的意思,并死磨硬泡地要我教他们这话的广东话发音,他们说出来的音是“晒晒蜡融以蛇”,惹得我哈哈大笑。
我当然不知道武状元在与我四目交投时的心里在想什么,只是听见他在大声叫方健时,我随着方健的回应又再次转头去看他。
“什么事?”方健停下脚步。自然我与一壶酒他们也随之站在原地。
武状元那班人渐渐地走近,武状元说:“到哪里吃饭?”
“你忘了,教练要集中嘛!”方健提醒,“怎么,是不是你请吃饭呀?”
“不行吗?”武状元反问道。
“不行啊!可能还要开会呢!”一壶酒说道。
“开个卵会呀,反正要出线的队怎么打也能出线,靠的是实力不是靠开会,搞得好象自己真是要冲击世界杯的国家队一样正儿八经的,不就是玩嘛,玩到哪算哪罢了,兴趣而矣,又不是以后要做职业球员。”武状元一副玩世不恭的神情。
“你小心给教练听到,难怪你老是坐冷板凳。”方健说道。
武状元不置可否地一笑,说道:“说好了,武津酒楼,在座的各位一个也不能少。”
“哇!武状元要请客。”有几个女生欢呼起来,并一二三四地数起人数来,“十几个人呐,你全都请呀?”
虽然看武状元身边那些众星捧月般的女生们对他仿如偶像般崇拜及追捧,但从这短短的几分钟的会面之中,我判定此公定是什么高干子弟抑或什么有钱公子哥儿了,肤浅得要命,仿佛身上有几个臭钱就很了不起似的,喜欢随随便便请人吃饭吃宵夜为荣,好满足他那一颗脆弱的虚荣心。
在其时我真是这么想的,所以很是鄙视,甚至在心中说他虚荣的同时还要在前面加上“脆弱”两个字。以至于对他在球场上出神入化的球技所产生的一点好感也都消散贻尽,甚至于他叫什么名字也懒得去知道了,只知道人们叫他武状元。反正在我们校里的人,似乎都有外号,受人注意得多一点的,他的外号被传的圈子就大一点,相反就小一点,甚至只有给此人起外号的那几个人知道,或者是被人取了外号而自己也都未知的都有,一点都不值得奇怪。反正当时的我觉得没必要去知道得这么多,关自己什么事呢?
基于我对这个武状元由欣赏转而为不屑,那一晚的宵夜我没有去吃,方健叫了我几次我都没有去,他拿我没辙,只好也陪在我身边没有去。而一壶酒和三点一四早就不见踪影了,自从我和方健在外人看来开始了所谓的恋爱之后,三点一四除了平时上课吃饭等正常生活时间里,要不就是她与一壶酒踩马路晒月光回来之后的深夜,偶尔会钻到我被窝里来唠上一阵,其余时候,基本上是不理我的生死存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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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这件事过去也就过去了,我当时也并没有怎么的放在心上。但第二天三点一四对我说那个武状元那天晚上曾好几次都似有意似无意地对她问起过我,我也就慢慢的记起这人的那么一点点印象。但当时嘴里却不屑地说:“问我干什么?我又不认识他。”
“他也并不是直接的问你,只是问方健和他的女朋友为什么没有来而矣。不过好象有点耿耿于怀似的,问了好几次。”
“那又怎么了?”
“那我怎么知道呀?咦?他是不是看上你了?哎!他还是你们广东人呢!”三点一四忽然想起似的说道。
难怪!我心里说道。广东人就有这个通病,因为广东得改革开放政策的倾斜,是全国先富起来的一个省份,因而我们广东人之中的一大部分人,往往就自以为自己已经是百万富翁了,可以骄傲地在众人之中特别是徐了北京上海那几个经济富裕的地区之外的人群当中,昂起自己高傲的头颅了。
“广东人怎么了,我为有这样的同乡而感到脸红,”当下我撇了撇嘴,“肤浅!”
“哟!你这是怎么了?武状元哪里得罪你了?亏他还把你当朋友呢!”三点一四瞪大了眼睛。
“他怎么就把我当朋友了?而且,谁希罕和他做朋友了。”我回了一句。
“你这是怎么了?谁招惹我们的小公主啦?”
“没谁招惹我,是你,因为我要睡觉了,姑奶奶,请吧!”
“莫明其妙!”三点一四朝我撇了撇嘴,转身回她的床上睡觉去了。
这往后的日子,耳边常听到我们班的女生(当然包括三点一四了)关于武状元的议论,以及关于他的点点滴滴,陆续得知了他的一些背景,再加上偶尔跟随足球队去摇旗呐喊,因了武状元场上的风姿,也不再对他抱有最初的偏见了。但真正与他开始有对话面对面的交谈,还是在于那一晚我终于跟方健一起与他们去了一趟野营。
那是在校足球队终因实力原因,成绩与商学院同分,但计算净胜球不及对方多,未能从小区出线。球队解散后的那一个周末的傍晚,方健对我说今晚我们球队中几个要好的凑钱搞烧烤晚会,地点在城西公园小树林的烧烤场,你准备一下,八点钟我来接你。我不置可否,去就去呗。况且我也较喜欢大家坐在一起煨着炭火边取暖边烤东西吃,还可以边唱歌边说些笑话的那种融融洽洽的感觉。
八点钟方健准时来到,我磨磨蹭蹭了好一会才动得身,因为这天气就是冷,我翻遍了我所有的衣服,似乎都找不到一件合心意的大衣,最后还是方健随手在我的床角里将我闲置在那儿有好几天都没有穿过的紫色的大衣拎出来说就穿这件好了,我才不置可否地穿了动身。
来到小树林,已经有十一二人围坐在熊熊的炭火边上,每人都手拿一支铁叉,叉尖上不是叉着鸡翅膀就是一只肥鸡腿,再不就是火腿肠什么的。见我们来到,相识的埋怨我们来得迟,不相识的则点点头说声你好算是招呼了。
我刚在三点一四让开的一条缝隙中挤了下去,一支叉尖一边穿着一只鸡腿、一边穿着一只鸡翅膀的铁叉就递到了我的面前。一个似曾相识的声音说道:“拿着。”
我抬眼一看,是那个武状元。
“谢谢!”我接了过来。
“队长,你还没有介绍你的女朋友嗬!”武状元对方健一边说一边将叉子递给他。
“不用了,我自我介绍好了,”我说道,“我叫杜尤姬,大二广播系的。”
“什么?你说你叫什么?”武状元瞪大了眼睛,“肚又饥?哈哈。”他立时就大笑起来。
不但是我,连所有人都不明就里,纷纷问他笑什么。
“她说她叫肚又饥,肚子又饥饿了。哈哈。”武状元越发笑得不可收拾。
这下众人都听清楚了,登时笑得在地上打滚。我自然也听明白了,立时气不打一处来,右手顺势摘下左手铁叉上的鸡翅膀朝他扔了过去,正中他的脑门,又摘下那穿在另一边的鸡腿朝他掷了过去。
这下他一边笑一边用手接住:“别浪费,全都扔掉了没得吃的话呆会肚子又饥了。”
众人笑得更厉害了。
“那你又叫什么名字呀?看你那副德性,你的名字肯定也好不到哪里去!”我撇了撇嘴。
他竭力忍住笑,装出很正经的样子说:“本人姓宋,名云重,一层云雾一重天,大二中文系的高——材——生!怎么样?”他故意将“高材生”三字一字一顿的。
我“嗤”了一声,心念电转,立时回敬道:“什么?姓冻?现在也真是冻,冻得你这条虫子也都晕过去了。”
众人立时喷饭,笑得都快背过气去了。我自己也禁不住笑了起来,刚才被他戏弄的火气也消了不少。
“哟!反应也挺快的嘛!”他瞪大眼睛盯着我说。
“那还用说!”我自然也禁不住得意起来。
“被冻晕过去的虫儿,看来你碰到对手了哟!”在她旁边的一个女生说,“你别以为就你嘴巴厉害,人家可是广播系的,将来是一个名嘴也说不定呀!”
“哼!领教了我们广播系的厉害了吧?”三点一四插嘴说。
那武状元收起笑容,对我说:“那么你有外号吗?你知道我的外号叫什么吗?我想你纵然有外号肯定也没有我的好听。”言语中他一脸得意之色。
“叫什么?不是早说过了吗?冻晕的虫儿呗!”我虽然听人说过他的外号,却故意装作不知,脑子里却千百般电转,搜索着该如何反唇相讥。
“那当然不算,是你胡乱给我起的。你知道同学们给我起的叫什么吗?告诉你吧!武状元,状元,而且是武的,怎么样?”他对我挑战地扬起脸,看我有点不明所以似的,接着说道,“看过《萍踪侠影》吗?云蕾的哥哥云重,和我同名,他是武状元,我当然也是武状元了。”
我这才明白他这外号的来由,当下不屑地说:“有什么了不起,你以为这个武状元是他凭自己的真本事取得的吗?如果没有张丹枫的暗中相助,他能顺利拿到武状元吗?亏你还有脸用这一个外号,没出息!”
宋云重惊讶地又直视了我一会,才说:“这你都知道!看来我还真的遇上对手了唷!”
我接着又说道:“我看你干脆就叫冻晕虫得了,我叫小鸟,这么冷的天,正不知到何处去找食物,你这只冻晕的虫儿刚好撞到我口边来了。吃掉你!”
众人自然又是笑得满地打滚。
这回轮到他拿鸡翅膀来扔我了。
因了我与宋云重二人这一别开生面的相识场景的逗趣,我们这班人的气氛立时就热烈了起来,互相说着笑话,或者互相打闹嬉戏。不时说上一两句“我肚子又饥了,快烤个鸡腿给我吃”、“鸡腿没有了,虫儿倒有一只,只是还没冻晕,不能吃”、“快加炭吧,要不然这虫儿就要被冻晕了”之类引人发笑的话。
渐渐地,我发觉宋云重确实象三点一四她们说的那一样是一个非常活跃的人物,待人热情大方,又风趣幽默,口中不时蹦出一两句引人不得不笑的话语。不知怎的,从最初对他的那种不屑,随着这短短的几个小时聚会中,竟然在我的心中消失殆尽,换然而之的竟然有点相见恨晚的感觉。
但此人一见面就取笑我的情形,想想也有点令人生气。于是我瞅个他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来到他的身后,想狠狠的掐他一把的,但见他穿得极是厚实,掐不到肉肯定掐他不痛,一眼瞥见他的耳朵,心念一动,便用两只手指扭住他的耳朵,把他拎了起来。
“哎哟救命!”宋云重痛得捂住耳朵弯着腰站起来,“谁揪我耳朵?”
“看我还不逮住你?”我得意地对他说,“谁叫你乱给我起花名?快说对不起。”我非但没有松手,还加了点力。
“哎唷,我的姑奶奶饶命,以后再也不敢了。”宋云重伸手捉住我拎他耳朵的手。
众人立时大笑。
“看,多象人家怕老婆的男人求饶一样,真丢脸。亏你还叫武状元呢!”有人立时起哄。
“错!是妈教训不听话的小孩子那才差不多,”我立时纠正,“说,还不快认错?”
“哎唷妈呀,你老人家就放手吧!”宋云重呲牙咧嘴,脸上的表情极奇的夸张。
“唷!武状元,咋平地里多了一个妈了?”
“有这么一个年轻的妈也不错呀!你爸真好福气唷!”
“队长,你有一个这么大的儿子啦?”
在众人的笑声中,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于是便放开了手。
宋云重一脱离我的掌握,立时跑了开去,并对方健说:“队长我抗议。”
“抗议无效,谁叫你招惹她。”方健说。
“你也该管一管你这只母老虎了,不要放她出来咬人才行啊!反正以后有你受的了。可是,你受得了别人可不一定的嘛!”宋云重大叫。
我这才意识到,我此时的身份是方健的女朋友,于是才收敛起那很想跟宋云重嬉戏的心态。对他扬了扬手中的叉子瞪了瞪眼:“你还说!”
宋云重吓得抱头鼠蹿。
众人哈哈大笑。
自这天晚上之后,我则对宋云重的一切都很感兴趣了,常常有意无意地打听他的消息。和方健这所谓的恋爱不咸不淡的持续也有近三个月了,我都从没有主动去找过方健,但自从认识宋云重——应该说自从那一晚烧烤聚会以后,我就三天两头去找方健,虽然他们不同一个级,方健是大四的,而他是大二的,和我同届。但他们却在同一个系里,又是同在球队,平时也都常在一起训练啊踢球啊什么的,见到方健基本上也都能见到他。而且我去过一两次之后还知道,他竟然和方健还同是文学社里的成员,经常还有诗作在校报上发表呢。不过他写的都是古诗词之类,所以一直没留意过校报上发表的这些古诗词是谁所作。
因为每次去找方健都似乎能见到他,而且彼此都知道是广东同乡,再者他这人待人热情风趣,我与他自然很快就熟络起来了。也因此,我又多一个外号:“一索”。
这自然是宋云重给我起的。开始时我不知道这外号的意思,心里想这“依所”是什么意思呢?是不是指“依靠的场所”之意呢?于是瞅个机会问他。他说既然你原来的外号叫“小麻雀”,而麻将牌里的“小麻雀”广东人叫做“一索”,所以便叫你“一索”了。我这才知道这外号的来由。但我不喜欢他知道我是广东人之后便用广东话叫我“一索”,而仍然喜欢他用普通话发音叫我“依所”。或者我潜意识里希望这“依所”就是“依靠的场所”吧?!
每当他叫我“依所”时,我心里都是甜丝丝的,会欣然应他,但他叫“一索”时我就会不高兴,非但不应他,还不准他这样叫。因为广东话的“一索”发音既生硬又短促,一点都不好听,而且最主要的当然是没有了“依靠的场所”那一层意思了。一来二去,他也习惯了用普通话发音叫我“依所”了。
我渐渐地发觉,我只要两天没看见他,心里就会有空荡荡甚至心慌慌的感觉,而只要见上他一面听他叫上我一声“依所”,我整天就会心情愉悦,做什么事都很有劲头了。
我是不是爱上他了?
这念头骤然在我脑中一闪,立时便觉得自己脸红耳热,心跳也不自然地扑通扑通加快。这是真的吗?而且,这就是爱吗?如果真的爱上他了,方健怎么办?虽然我与方健一直都是平平淡淡的,甚至连肩膀都不曾让他搂过一次,最亲热的接触就是和他牵过三两回手而矣!可是,在众人的眼里,我早已经是方健的女朋友了。特别是宋云重,他会怎么想?而且万一我与方健分手而做了宋云重的女朋友,方健定会认为他横刀夺爱,不够朋友,那云重岂不是在人们的眼中成了不仁不义之小人啦?特别是最近以来,我一反常态地老跑去找方健,会不会令方健误以为我们二人的感情已是更进一步了呢?因为我每次去找方健,方健都是特别的开心,说的话也渐渐地比以前变得亲昵起来了。
我不敢再想下去了。
但幸好此时寒假将至,方健临近毕业的最后一个学期了,忙学业忙着准备实习忙毕业后的去向等,我们在校里近距离相处的时间也不多长了。他毕业参加工作后,如果我有意疏远的话,相信这段所谓的感情定会无疾而终的。而且他参加工作后,难免不会遇上比我更好比我更优秀的女孩子,我自忖自己的各方面条件都不优秀,特别自己这身材,小不点一个,他如今也未必就是真的喜欢我,或者是为了面子,在求学期间,权且就胡乱找个人撑一下场面,总不至于被人取笑大学四年连个女朋友都没一个那么寒碜罢了。而且事实证明,大学期间恋爱的男生女生,到毕业投奔社会后,多数的恋爱到最后也只是“恋爱”而矣!真正成为眷属的极是少数。
这样想想,我心里又安定了不少,反正一切顺其自然,随遇而安、随缘而生吧。只是心里却是越来越想着宋云重,想他的一言一行,想他的一颦一笑;有时想得心尖儿也会隐隐作痛。
我想,我真的完了,我真的是恋爱了,而且是最辛苦的那一种——暗恋!
天啊!我怎么办哪?
每次与他说话似乎都有方健或者别的人在场,当然每次的谈话都是些嘻嘻哈哈不着边际的皮毛。尽管有时我与他用广东话交谈,但往往说不上三五句,旁人就会抗议,说我们在搞特务活动说旁人听不懂的暗语,我们当然也只好改粤声为国声了。
能够真真正正与他单独相处并且畅所欲言地大讲特讲我们的母语的时候,是在寒假终于如期而至,我们都要踏上南下的列车回家过春节的路途之中。本来我归心似箭,一放假就急着要回到父母亲身边的,但方健、一壶酒以及三点一四等几个要好的相约一起游一趟西安秦兵马俑,当时我一来急着回家,二来囊中也羞涩,便好意地拒绝了。虽然我也早就想到兵马俑去看一看了。
众人便问原因,我只好说现在趁同乡多结伴回去要好一些,如去西安后就是我一个人了,那么远的路途,一个人坐火车我还真的有点怕。
方健忽然说:“武状元也说去的,到时你们一起回家不就行了吗?”
一壶酒讶异地问:“他说过他要去的吗?不是只有我们四个的吗?”
我留意到方健偷偷朝一壶酒使眼色,便知道他不过是想先稳住我,然后再去游说宋云重,凭宋云重那种贪玩的个性,我知道方健一定说得他能和我们起去。
不知怎的,我当时的心竟然有点慌乱。我真的可以在和宋云重一起游完兵马俑之后能够和他同在一趟列车上,长途奔袭返回家乡吗?当下心里已以经是一百个愿意去了,前提自然是宋云重能真的和我们一同去西安。但我脸上还是不动声色对他们说如果他真的一起去再说吧。方健说你不信我去找他来当面跟你对质你就信了,一壶酒你知道个屁,你就知道跟三点一四去踩马路,他跟我说过的嘛他说过要去的。
一壶酒自然见风使舵的说好象听他说起过但我没怎么留意,你去找他吧。
方健于是转身出去找宋云重了。方健果然很快就把宋云重给拖来了,后边还跟着一个平日常围在他身边转的大一女生舒非。我知道舒非是宋云重的女朋友。
虽然宋云重的演技很好(这当然是方健找他时在路上跟他说好了的),但舒非显然是不知道这其中的奥妙,定然是在路上碰到宋云重一块跟来的,一开口就暴露了。
当她听到说要组织“情侣团”到西安,立时就拍手跳了起来,并叫道:“哇噻!谁想出来的主意,武状元你怎么不早跟我说呀?”
宋云重瞪了她一眼:“我本来又没打算跟你一块去,你是我什么人?”
舒非气得狠狠地在他胳膊上掐了一把:“你眼里根本就没有我。”
方健尴尬地闪避着我的眼神,但我没有揭穿他的谎话,我的心里当时只有宋云重。虽然他已经有了女朋友,但我却认准一个理,因为太早地谈恋爱是很难善始善终的,我认定宋云重和舒非的恋爱关系肯定是不长久的,就象我和方健的关系一样,注定是要夭折的。纵然如今我们都还正在进行着这所谓的恋爱。
虽然我不敢肯定宋云重会否看上我,而且就算他看上我日后真建立恋爱关系,而且会不会长久,但那时却是一门的心思都用在了他的身上,又不能向他表白,只能暗地里煎熬。这或者说就是那种所谓的爱的感觉了吧?
5
在两天的游玩过程之中,我们都很兴奋、好奇。但两天的时间很快过去了,我和宋云重就要“携手”踏上归程了。这才是我真正期待的。和他单独相处的愿望早在一个多月前就已经有的,想不到竟然是以这样的一种方式,这样的一种情景。
古人说:殊途同归。而我和他如今却是同途同归。这是不是一个美好的开始时呢?是不是这就意味着我们会共同地踏上人生的这趟列车,共同走向我们终生的归宿呢?
上车后我躺倒在自己的硬卧上之时(别以为我很有钱,是宋云重执意要买的硬卧票),看着对面宋云重调皮的笑容,我忽然的就想到了这个话题,心里就不由得倏地涌起万般柔情。此时此刻,我真的好想好想如三点一四和一壶酒那样,可以肆无忌惮地和宋云重来一个深情的拥抱啊!
但是不能,我与他如今的身份仅仅是一个同乡、一个只是同坐一趟列车归家的旅客而矣。
可我毕竟是快乐的。就在这种愉快的气氛中,三十多个小时的旅途是如此快地结束了。
我们回到了广州。在互相留了地址之后,我们便分手,各自乘车回家了。
使我想不到的是,宋云重竟然会径自跑到肇庆来找我。
那是临近年关的腊月二十八的下午,风和日丽,天气出奇的好。我正帮着我爸爸在街上人潮如鲫的集市上卖春联。因为我爸爸写得一手好字,而且撰写对联也很有一手,所以每年过年时他都要写出许多春联来卖,一来可以赚点小钱以补过年开支,二来又得以发挥一下他自己的特长,过一过即席挥毫的瘾。而且生意特别的好,一个年关下来,所赚的钱比我父亲一个月工资都要多呢,这也是我们一家三口都非常卖力的主要原因。
那天我正帮顾客拣门神、挥春呀什么的,正忙得不可开交时,忽然耳边传来一声熟悉的声音叫我。
“依所,原来你在这儿呀,叫我好找。”
我抬头一看,竟然是宋云重。当下讶异万分:“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的呀?你找我?找我干什么呀?你从广州来呀?”
他身边还有一个女孩子,样貌算不上很漂亮,但穿着光鲜,打扮入时,一看就知道是时下工厂里的打工妹。是他什么人呢?女朋友?还是中学的同学?
虽然有心与他多聊几句,或问一下他怎么找到这儿来的,但顾客实在多,只能对他抱歉地笑了笑。他与那女孩子见我忙,便主动挤进我的摊位前要帮我的忙。我推辞说要他先到别处去玩一玩等顾客少一些后再回来。他说不用客气没事的。与那女孩子随即帮我们收钱等什么的。
我妈妈朝我投过来狐疑的目光,我忙解释说:“妈,我的大学同学,宋云重。”
“伯母你好!这是我表妹,我送她回家顺便来这看一下小杜。”宋云重边忙边朝我妈妈作介绍。
我心里霎时一松。原来是他表妹。但是真的是表妹吗?还是怕我说他花心而故意隐瞒她这女朋友的身份呢?因为他知道我晓得他在学校里有个女朋友舒非的。
当然我只是在心里猜测,手里只能不停地忙着捡拣顾客需要的墙画等什么的。一直忙到约有四点多钟了,顾客才稀疏了点,我们也才真正有空拉了一会儿话。原来他是照着我给他的地址跑到我们住的教委家属大楼里找我,邻居告诉他我们在这儿卖春联,他才找到这儿来的。
宋云重看我爸爸还一直在旁边摆着的桌子边上忙,便走过去看我爸爸写春联。
“伯父的字好漂亮呀!”宋云重边看边赞叹,“好漂亮的颜体。”
我父亲抬起头从眼镜的上方把目光递出来:“小伙子,你也喜欢书法吗?”
“也练过几笔,不过惭愧,写得不好。”一向在我印象中调皮捣蛋放荡不羁的宋云重,在我爸爸面前竟然懂得腼腆。
我在旁边偷偷的欣赏着他那故作斯文的面容,禁不住有点想笑的冲动。
“那写上几笔试试看,如果行的话也可以挥上几副春晖。”我爸爸听他如此说,便鼓励他说道。
“怕写不好。”宋云重搔搔头推让,但却掩不住那跃跃欲试的心情。
“没关系,写不好不卖不就行了吗?”我妈妈在旁边插嘴说道。
“那我就试试看。”宋云重在我爸爸写春联的八仙桌上铺开裁好的红纸,挥毫写下了“福至心永乐,春回花常开”十个大字。
在他对面的我爸爸待他一放下笔,禁不住摘下眼镜,踱步过来仔细端详他所写的这副春联,又重新审视了一下带着腼腆笑容的宋云重,点了点头说道:“孺子可教,孺子可教!”
“伯父过奖。”
我爸爸从不轻易称赞人,特别是在自己颇为自负的书法方面。能从他口中当面对写这字的人说出“孺子可教”这四个字,则是非常满意非常难得的了。我不禁暗暗为宋云重欢喜,不自禁的又多看了他两眼。
“这‘福至心永乐,春回花常开’,一联也是你自己想出来的吗?还是从别处见过?”我爸爸又问。
宋云重不好意思地搔搔头说:“我自己杜撰的,请伯父指正。”
我爸爸有点不相信地看着联面沉吟,又转脸看了宋云重一眼。
宋云重又说:“伯父,我想把我自己的名字嵌入春联里边,然后把这副春联贴在自已的大门口,但又觉得写得不怎么样,你帮忙斧正好吗?”
“说出来看看?”我爸爸饶有兴趣,“你叫什么名字?”
“云重。”我接口道,“他说他的名字是一层云雾一重天的意思。”
“一层云雾一重天。好!”我爸爸道,“那你的嵌名联是怎样的?”
宋云重说:“其实我只有上联,下联还没有想好呢,我的上联是:云借风上重霄九。”
我心里一乐,暗想,你这个调皮鬼,竟然于无声无色之中较考起我父亲来了。你还是改不了你这放荡不羁的一面。
我爸爸显然也意识到这一点,沉吟了一下说:“你这上联构思还可以,意境也不错,不过如果要把它写成春联,这并不好对,因为你这上联的联面并没有一丁点的带有春联的意味,要将它转为春联,得需要认真斟酌才行呢!”
这时与宋云重一同来的那个女孩子暗暗地用手扯了扯他的衣袖。宋云重看看表,惊叫一声道:“哟!我得走了,我表妹的车票是五点半的。”
“哪里上的车?”我问道。
“长途车站。”
“我和你一起去。”我说道。
“好吧!”
于是我们三人一起挤出集市。
原来他是自己开着摩托车从广州过来的,送走他表妹之后,我问他为什么不直接从广州帮他表妹买车票让她上车,偏要冒着这么冷的天自己开摩托车跑到肇庆来。
他嘻皮笑脸地说:“我表妹是在佛山干活,我去接她顺便来看你不行吗?我看一下我们队长的小麻雀有没有飞出小窝红杏出墙,好回去打小报告嘛。”
我半打趣半认真地回敬道:“哼!你以为我真是方健的什么人哪,什么红杏出墙,别乱用成语。亏你还是中文系的呢!”
忽然间我想起我的高中同学陈创,在我离校前收到他的那封信中得知,他所在的公司是腊月二十八放的假,也就是今天,他应该回到家了吧这个时候?我看看表已是六点了夜幕已经低垂。自从我偷偷爱上宋云重之后,我很少会想到陈创,只有收到他的信才会想起这个人。原来我对宋云重的这种感情才算是爱,对陈创,充其量只算是一个知己吧!
我忽然起了捉弄一下宋云重的心思。便问他道:“都六点钟了,你还不忙着回去吗?”
“不忙,自己开车,一个多小时的路程,不远,十一二点才走都不迟。”他说道。
“既然如此,你又有摩托车,咱们去找一个我的高中同学,好吗?”
“高中同学?男的女的?”他问道。
“当然是男的啦,你不是要打小报告吗?没有证据你怎么打呀?我让你取证据去怎么样?”我故作调皮地说道。边说边偷偷的观察他的神色。
但他没有透露出什么让我可以猜到心事的神情,只是问远不远。
“就在南岸,不远。去吗?”我有点懊丧。我真的希望他会吃醋。
“那去吧!”他没有象我想象中的那样,只是淡淡地说道。
“真的去呀?”不知怎的,我竟然将心中不该说出的话也突然的说了出来。因为本来我是只想试探一下他的。
“你这人怎么这么怪,又是你说要去的,是不是又变卦啦?”宋云重有点不耐烦,语气有点儿重。这是我认识他以来,算得是脾气最不好的一次了吧!
我心里有点怕,怕他真的生气了。于是只能陪着小心地细声细语:“我这不是怕你回家太晚了吗?”
我的语气之中透露着一丝委屈。大凡别人真的对我显出讨厌或生气的时候,我都会觉得特别委屈,有点想哭的感觉。特别是在我爸爸妈妈这种最亲近的人面前,我都会有点想撒娇的冲动,以换取对方的同情,从而不再对我生气。想不到我被宋云重这么略显不耐烦的一句话,也令得我仿如就在最亲的人面前受委屈一样,有点想哭鼻子的感觉了。
他或者感觉到了我的情绪,放软了语气说:“上车吧,我都说了再晚一点回家也不怕的嘛!”
见我仍然不动不语,知道我在意了他刚才的语气,便放软语气说道:“对不起,行了吧?”
如果他依然如往日一般对我嘻皮笑脸的装作毫不在意,我或者一点都不会在意,就象初次与他相识时他那么大的恶作剧,帮我起外号,我都可以一笑了之。但偏偏如今这般他正儿八经的向我赔礼道歉,反而令我好象真的受了天大的委屈一样,不知怎的眼泪竟然不争气的掉了下来。
这下宋云重可立时慌了神,支好车子站在我旁边,一边陪不是一边手足无措的,团团乱转不知该怎么好。我看着他那怪模怪样的,又突然的忍不住破涕为笑,狠狠的打了他一下。
看得出,这时他才重重地松了一口气。道:“你们女孩子呀,可真是令人捉摸不透。”
他对我说,他当时之所以忽然那么的不耐烦地以那样的语气对我说话,原来他真的是吃醋了。我和方健在一起时他从来感觉不到我们是在谈恋爱,只是觉得我们是一般的普通朋友关系,但这一次我说找我的高中同学,他从我的眉飞色舞的神色以及亲昵的语气里感觉得出我这个高中同学可不是一般的同学那么简单。他心里自然有了酸溜溜的感觉。原来他在那个时候,也象我对他一般,早已是悄悄地爱上对方了。只是彼此的心里都不知对方怎么想,所以都不敢表露心迹罢了。
当然这番话是在几天之后的春节里,我和他终于紧紧地拥抱在一起,真正地成为恋人之后,他才对我说起的。
当时我只对他说快点走吧,要不然天真的就要黑了,你家里人不急我家里人还急哩!
我坐上他的摩托车后座,指点道路往高要方向进发之时,我的心儿禁不住扑扑的乱跳,毕竟这是我暗恋了这么长时间的一个人,第一次和他坐得这么近。
当车子缓缓开动,开始我只是小心翼翼地用手抓住他腰间的衣服,但当车速越来越快,我开始装作害怕(其实心里也真有点害怕,毕竟我坐摩托车的次数廖廖无几,在当时,我的朋友当中还真没几个是有摩托车的),手臂慢慢的环过他的腰,及至车子开上西江大桥,凛冽的寒风扑面而来,有点畏高的我看着桥下仿如颤危危似的楼房及江上船只,这回已真的有点胆颤心惊的我的双臂,已是紧紧地箍住他的腰,整个人都贴在他坚厚的后背上了。
或者他察觉到我的害怕,将车速减慢了许多,过了桥仍然保持着在桥上的车速,而我却仍是紧紧的箍住他,再也舍不得松开了。
就如此仿如热恋中的情侣一般,我闭着眼睛将头靠在他坚实的背上,享受着一直以来梦寐以求的心醉感觉。及至到了一个十字路口,宋云重将车子停下来,轻声问我该如何走,我才惊醒过来,忙不迭地松开抱住他的手臂,把路指给他。
谁知到了陈创家,他家里人说他回来了,是傍晚五点钟进的家门,但刚进门放下行李一会,只喝了杯茶就又出去了。说是去找同学。
我们只好返回。
6
虽然白走了一趟,但我的心却没有什么懊恼,要是往日,我一定会懊丧得不得了。但此时的我,心思早已全都还沉浸在刚才那醉人的时刻之中,当陈创的母亲盛情挽留我们吃了晚饭再走,而宋云重轻声问我怎么办时,我说不等了,我们回吧。于是不顾陈创家人的盛情挽留,我和宋云重便出来了。
回来的路上,宋云重的车速也一如我们来时的后半段路那样,开得很慢很慢。我的双臂也已经很自然地环住他的腰肢,丝毫不再闪缩了。
一直就如此优哉悠哉地回到我家门前,我才松开自己的手。下得车来,哪知宋云重说再见,说要走了。我惊讶地问他为什么不到我家里去坐一坐,吃过饭再走。他说什么都再也不肯,坚持要走。没办法,我只好邀他春节期间再来肇庆玩。他高兴地说一定。然后就朝我挥了挥手,发动引擎,呼的一声车就窜了出去。
“小心开车,别太快呀!”我朝他背影喊了一声。
哪知他竟没听清,反而掉转车头又转回来问我说什么。
我有点哭笑不得,但心里却是甜甜的,对他说:“你说过的,一定要来,别失约哦!要不然我……我哭给你看。”
我想起了刚才我哭的时候他那种手足无措的怪模样,突然将要出口的“我饶不了你”改成“我哭给你看”。
他连忙作投降状举起双手,说:“你说什么都行,只要你别再哭!”
我灿烂地笑了。
“小心开车,知道吗?”我叮嘱道。
“知道了。”宋云重朝我做了个鬼脸。
我望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夜幕之中后,才转身回家。一踏进家门,便见到我的同学陈创——也就是刚才我和宋云重要去找的人,竟然正坐在我的客厅中央,和我爸爸谈得正欢呢!茶几上放着一大包好象是年货般的东西,旁边的塑料袋的口是开着的,露出苹果、雪梨等水果。这显然是陈创买来的礼物。
这死鬼!原来刚回家就跑我这来了。
我与他半年没见,要在以往,我是会很欢喜,和他有说不完的话的。可如今不知怎的,高兴虽然也是高兴,话自然也不会少,但心里的那份微妙的感觉却是再也不见了踪影。完全没有了好象下午见到宋云重时的那种从心底深处的、渴盼已久突然如愿以偿的、莫名的惊喜。
得知我也是因为去找他,才这么晚才走进家门之后,陈创眼里透露出的那种欣喜与感激,一霎时竟然令我有了心慌、有了愧疚的感觉。因为我能够读懂他眼里的话,不是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吗?
我之所以心慌,就是自从我暗恋上宋云重之后,怕陈创会在这个时候向我捅穿我们之间的那一层纸。因为有了比较,有了宋云重进驻了我的心里之后,我曾不止一次地拿他与陈创来权衡,究竟在我心里的位置谁占得多一点,所占的份量谁重一点。而且,谁该是友,谁该是爱,我都常在午夜独自拈量。但每次,答案都是肯定的,陈创不是我的爱,只能是我的友。所以我面对他时,怕的就是见到他的这种眼神。而愧疚,则是后悔在自己未真正懂得爱之时,所给予他的那份情竟然是如此的模棱两可,而且还有点鼓励他向那一方面动念头的倾向。而如今,却不得不让他面对我的心是另有所属的残酷现实。
如果真的到了他向我表明心迹的那一刻,我该如何应对?
俗话说:知女莫若母。我的这一予盾心情虽然自己觉得并没有向任何人流露出来过,但仍然没有逃过我妈妈的眼睛。
我每次长时间的远离家门一回到家的头一天晚上,肯定要钻到妈妈的床上,揽着她的脖子,向她吱吱喳喳地汇报离家的这段日子里,自己的学习、生活以及所见所闻的一切一切,当然偶尔也撒一下娇。而往往在这不知不觉之间,我便垂下眼睑,在妈妈的怀抱里甜甜睡去。而在母亲的眼里,女儿纵使长大了,也永远是一个长不大的小女孩,更何况我是父母的独苗,她永远都是把我当成是十二三岁的小女娃。
但今次,当我倚偎在妈妈温暖的怀抱里,第一次话题少得出奇,并不经意地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时,我母亲便抚摸着我的头发,说:“唉!我的小丫头终于长大了,已经会叹气了。”
“妈妈,你说什么呀,我叹口气又代表了什么呢?”我仰起脸,看着母亲慈祥的脸,撒娇道。
我妈妈怜爱地捏了捏我的脸:“我自己一手拉扯大的女儿,难道她心里想什么我不知道吗?说,你是不是爱上他了?”
“妈,没有啊!你说什么呀?”我嘟起嘴,“哪个他?”
“没有?你别撑了,”我妈妈洞察一切地用头抵住我额头,“说,你是不是和那个大学的同学谈恋爱了?”
“真的没有,你冤枉好人了妈。”
“那他会大老远的跑来看你?”
“那陈创刚回到家就跑来找我,你怎么又不说我和他谈恋爱?况且他不是说送他表妹顺便来看我的嘛!什么大老远跑来不跑来的!”
“那不同,你分别看他们俩人的眼神里边就明显的不同,你别瞒我,也瞒不了我的,说到底我也是过来人了,我也试过好象你一样的年龄和心情。妈不是反对你谈恋爱,只是怕你不懂事会被人骗而矣!”
“妈——”我把头往妈妈怀有里拱。
天啊!连身为旁人的妈妈都能发觉我的眼神,而身为当事人的宋云重呢?他会感觉得出我的眼神里面的东西吗?陈创会不会也能读懂我眼中所流露出的、对他那么细微的变化呢?
“妈,我该怎么办?”
既然心事已不能对母亲隐瞒,我只能将困惑说出来。或者作为过来人的她,能为我排除心中的苦闷。
“什么怎么办?”妈妈不解。
“我是喜欢他,但不知道他喜欢我没有。他身边好多女孩子的。”
妈妈笑了。拍拍我的脸:“原来我们的小天鹅还只是暗恋呀?难怪你用那样的眼神看他。那你感不感觉得到他也喜欢你呢?”
“我不知道,他对身边每一个女孩子包括男孩子都一样的热情,反正我没感觉得出他对我有什么特别之处,就是他很爱捉弄我,或者看我好欺负吧?谁叫你把我生得那么矮小呢?”
“反正你还小,就让它这样自然而然的不好吗?你知道有些东西是不能强求的,如果他不喜欢你的话,就算你把心都掏给他还不是白搭吗?况且,你认识他多久知道多少啊,对他的人品、家庭背景了解吗?怕自己嫁不出去呀?”妈妈把我的头搂在胸前,用下巴抵住我的头发,“而且小丫呀,我告诉你,妈不是反对你这么早就谈恋爱,在你不影响你的学业的情况下,你可以交男朋友,包括谈恋爱。但是你千万要记住,在一天都还不是对方的妻子之前,你都不能把自己的身体给了人家,知道吗?”
妈妈的脸色郑重,若有所思的样子。
“妈你说什么呀,你把自己的女儿看成什么样的人了?”
“妈不是对你没有信心,只是情这个东西,有时候很难说的,”母亲的目光凝视着前方的某一处,定定的似是在回忆着什么,“特别现在的时代不同我们那时候,男女之间自由恋爱的程度,比我们那时候开放得多,大庭广众之下拉手仔勾肩搭背不说,还有许多人肆无忌惮到当街拥抱亲嘴,好象跟我们这老一辈人示威似的。而往往就在这种肌肤相亲的欢愉之中,控制不住自己的情欲,犯下错事。”
我仰起头看着母亲神色凝重的脸,没有作声,我感觉到她似乎有什么话要说。
她沉默了好一会,忽然问我:“我要你戴着的那个金坠子呢?”
我朝妈妈掀起睡衣的下摆,露出腰间用红头绳系住的那一粒约有铅笔头大小,有点儿呈葫芦形状的金坠子,笑道:“妈,在这儿呢!”
妈妈禁不住笑了:“这死妮子,你怎么把它挂在腰间呢?”
“象小时候挂在脖子上人家笑话的,又不是什么玉坠,又不是胸坠,看样子是一个耳坠子,妈,这是什么首饰呀?为什么非得要我挂在身上不可呢?你真的这么迷信呀?”
“别乱说,反正你要随身带着它,知道吗?”妈妈正色道。
“我这不是一直都戴着吗?你也用得着这么凶吗?”我嘟起嘴装作很委屈的样子。
自从我记事时起,我就一直都戴着这个金坠子。小时候用一根红绳子系在我的手腕上,还佩有个小铃铛什么的,及至上小学后,就用红头绳系住挂在脖子上,一直到上了大学,我发现许多同学脖子上挂着的不是金链银链,就是一个非常好看的玉坠什么的,象我这个不伦不类的饰物,挂出来也嫌丢人,又土气又莫明其妙,因为我连它是一个什么东西叫什么我都不知道,万一人家问起这是什么,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跟人家说,于是曾把它摘下来不戴了。可它毕竟是真金子,又怕它丢失了,便突发奇想,干脆用一根红头绳穿起来,把它系在贴身的腰间,包在裤头里,除非和我一起洗过澡的最亲近的人,完全不会知道我竟然有一个这样的腰坠子。
至于母亲为什么非要我一直带在身边,我问过她多次,每次她都支吾过去。小时候我连自己都相信这是什么护身吉祥物等等,但到长大后,却对这一解释越来越怀疑了。我父母都是教师,说到底也是个知识分子,总不会真的这么迷信吧?!但除了这一解释,我又找不出其它的恰当理由。
妈妈却是欲言又止,想了想才又说:“早一点恋爱或许也是个好事,起码可以对一个人作长时间的了解、考验。但是小丫你真的要记住,在没成为对方的妻子之前,千万不能有婚前性行为,知道吗?”
“妈,你说过几遍啦?知道了行了吧?”我有点不耐烦。
“你别以为妈是个不开明的人,妈见过的事多了,现在的年代不同了,要在以往,这婚前性行为如果被人发现是要浸猪笼的……”
“妈,那是什么年代了,老古董!”我笑着打断她的话。
“当然,浸猪笼是旧社会了,但就在十来年之前的文化大革命时期,这种事被发现,仍然要被批斗、游街,还是被脱掉衣服头戴三角帽胸挂大纸牌地游街,当着几万人的大会上被批斗……唉!这种污辱人格的事儿虽然过去了,但想想那时候的情形,我都不寒而粟。”
我半坐起身,靠在也是半靠在床头的母亲的手臂上,默然地注视着妈妈的表情,倾听她述说。
“我就亲眼看见过一次批斗这种人的场面,那对男女并不是婚前性行为,而是一对鳏夫和寡妇,迫于礼教以及家族人不允许女的再嫁,无法冲破这重重的阻力,只好暗地里偷情,不幸被人发现,抓了起来。批斗会就在我们原来下乡教学的小学操场上开,开始批斗时并没什么,人们只是喊几句口号、揪斗一下,按一下被斗之人的头呀什么的。但后来不知人群中谁喊了一句,把这奸夫淫妇的衣服扒掉,场面就乱了起来。眨眼间,那两人的衣服就被扯了个精光,还有人用脚去踢那男人的下身,用棍子去捅那女的……”
我紧张得用力地抓住了妈妈的手,妈妈或者见我惊慌,没有接着往下说,顿了一顿,才转换话题说道:“现在的时代自然不同了,人们的观念开放了,非但自由恋爱正常,而且养情人、包二奶,人们都似乎早已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更别提什么婚前性行为了。只是人们却也同时忽视了这种观念转变后所带来的新的问题,同样比以前那些野蛮落后的观念所带来的危害也差不多。况且,以前所受到伤害的人或者只是少数,现在却是蔓延的更多,所带来的受害人也更多。”
“妈,你是不是在危言耸听啊?”
“你想想,如今所谓的性解放,带给一些涉世不深的少女多大的伤害呀?且不说那些性病什么的,就因为年轻不懂事,偷吃禁果时又不懂得做防范措施,肚子搞大了,如果男方是负责任的,就变成了过早过小的成婚,男方不负责任的话,一脚踢开,带给女方多大身与心的伤害呀?现在的还好,做人流方便,以前呐——怀上了又不敢公开,想打掉,又不敢到医院去,唯有用土方法,但多不管用。打不掉了,唯有匆匆忙忙随随便便的找个人嫁掉。有的还偷偷的生下孩子,再偷偷的送人。送到好的人家倒还罢了,送到不好的,等于害了孩子一世了,唉!你算是幸运了,能……”母亲忽然似有警觉一样停住述说的话语,转而改用教训的语气对我说,“所以你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啊,要不然真到了那时,你想后悔都来不及了。”
在母亲的喃喃讲述中,我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睡着了。但脑海中却装进了母亲的一句话,那就是千万不能发生婚前性行为。
7
年初四,宋云重如约来到我们家。这次他没有与其他人一起来,而是独自一人,仍然是骑着前几天他来时骑的摩托车而来。我问他是谁的摩托车,他说是他父亲的,以前做生意贩东西时买下的,现在不用贩卖,有了固定的摊档了所以车子基本上不开了,他回家后就等于是他的专用车了。
我想起昨天晚上我妈妈对我说的话,便问道:“你爸爸是干什么生意的呀?那么有钱,现在连摩托车都不想开了,有多少人现在连摩托车都还买不起呢,包括我爸爸在内。”
他笑了笑说:“我爸爸做的生意很杂的,刚开放那阵子贩西瓜贩青菜,后来又开大排档,现在改行卖电器了。”
“原来是大老板了,难怪你好象从来不缺钱花似的。”
“哪里话!”
正当我们站在教委大院门卫室前作礼节性的攀谈,我正准备将他往家里让时,陈创这时也忽然提着一大袋水果来到我们面前。
“凤凰,怎么这么巧呀,我还以为你出去了呢!”陈创见我站在门口,高兴地说。看到宋云重,有点疑惑地问,“这位是……”
“我大学的同学,宋云重。”我朝他们介绍,“这位是我中学的同学,陈创。”
“哦,就是那天我们去找的那一位吗?”宋云重朝陈创伸出手,“你好,叫我云重。”
“你好,叫我阿创。”陈创握住了宋云重的手,“你就是上次和凤凰一起到过我家找我的那个男孩子?”
宋云重哈哈一笑:“我的样子很孩子气吗?”
陈创也笑了:“我家里人这么说的嘛。”
陈创转头看了我一眼,我正有点痴痴地注视着宋云重,感觉到陈创看我,忙收回目光,对二人道:“走,总不能老站在门口,进家里去吧。”
宋云重忽然说:“你们先进去吧,我去去就来。”说完踩动车子,窜了出去。
我疑惑地看着他的背影,问陈创:“你说他干什么去了?”
“谁晓得?”陈创道,忽然又有点酸溜溜地问我,“是不是你的男朋友啊?”
我窘了一窘,感觉脸上有点儿发热:“你别瞎说,人家一大堆的女朋友,哪会看上我?”
“要是真看上呢?”陈创竟然有点不依不饶。
“你怎么啦?”我打了他一下,“你出来社会这么两年,学会八卦啦?”
他搔了搔脑袋,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
不大一会儿,宋云重突突突地开着摩托车回来了。车把上挂着一大袋水果还有其他什么的。原来他是出去买礼物了。
“你们这是什么呀,来我们这里为什么非要买礼物才行啊?”我埋怨道。
“来时顺便经过,太匆忙了忘了,倒是陈大哥提醒了我,所以,亡羊补牢。”宋云重调皮地笑了笑。
“都是你,带坏头。”我朝陈创埋怨道。
陈创一脸无辜:“怎么又是我的错?”
我朝他吐了吐舌头,调皮地笑了。
在家中坐了一会,我便提议去星湖玩。于是三人便一起出来了。临出门时,我妈妈看我时的眼神意味深长。
我当然知道如今的我已成了三文治中间的夹层了,虽然我尚未知道宋云重的心意,但陈创尚未说出的那种意思,纵然是傻瓜也会感觉得到,可我的心却在宋云重身上,是不是正如一句古语说得那样“落花有意,流水无情”。陈创对我有意,而我却心系宋云重,而宋云重呢?是否也象我对陈创那般呢?我真的不知道。又或者换一种幽默的比喻:“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宋云重是那只蝉,我就是那只一心要捕获它的那只螳螂,而陈创自然就是那只黄雀了。
不过这种状态很快就自然而然地消失了。因为我是螳螂,一门心思都专注地放在了身为蝉的宋云重身上,完全没有留意到身后的这只黄雀,而作为黄雀的陈创,自然对自己的目标猎物螳螂的一举一动都密切关注着,因而我看宋云重的每一个痴情的目光、我因为宋云重的每一句逗趣的话语而开怀大笑时的灿然笑颜,无不一一被这只黄雀收入眼中。他自然能够读透了这其中的一颦一笑所意味着什么。
所以,当我们三人刚到星湖玩了没多久,就碰上陈创认识的三两个工友,他就借故推说跟他们有些事,径自跟着他们走了。我当时没有想到这一方面上去,原来于不知不觉之间,我已经把我同窗了六年的好友冷落了。虽然我并不是有意这样做,但毕竟已经伤害他、伤害了一个对自己痴情无限的男人的心了。这是我后来终于明白到这一点之时,不禁深感不安。但转念一想,这样也好,免得真有一天他当着我的面向我示爱,而我不得不当面拒绝那么残酷吧?
所以,当他坚持着要走了之后,我和宋云重径自继续游玩,但及后想要找一个熟悉的人帮忙给我们照合影却一时找不到时,我便想起如果陈创没有走就好了,便突然的想起他当时为什么独自一人走掉的怪象。于是有点不解地问宋云重陈创究竟在干什么时,宋云重笑着对我说:“傻丫头,他是爱上你了。”
“这个我知道呀,我老早就知道了,但为什么他反而走了呢?”我仍然不解。
“笨蛋,他以为我们拍拖(广东方言:谈恋爱)了,他吃醋了。”宋云重看住我的眼睛说。
“可是咱们并不是在拍拖呀!”我接触到他灼热的眼神,不禁心儿扑通扑通乱跳。转过脸沉默了好一会,才低声说道。
此时的我们,正立在山顶的凉亭之中,看着碧波鳞鳞、游人如鲫的星湖中美丽景色,阳光温柔地铺满在我们的身上,有微风习习,拂在脸上,麻痒痒软酥酥的,一如我此刻的心境。
宋云重靠上来,轻轻地、很自然地从后面用双手环过我的腰肢,弯下腰把脸贴到我发烫的脸上,在我耳边喃喃地说道:“那我们就真的开始拍拖不就行了吗?”
我闭上眼睛,陶醉在那一股仿如电流传遍全身的麻酥酥的感觉之中。
“我有男朋友了,你又不是不知道。而且你也有女朋友了。”我的话语细如蚊吱,无力得连我自己都好象听不清楚。
“你和方健成不了恋人,我看得出,你只不过是在敷衍他,不,准确地说,你是把他当作一块挡箭牌而矣,免得周围好象苍蝇般围着你乱飞的男生向你乱射丘比特,对吗?”宋云重仍然温声软语。
“那你的女朋友们呢?”虽然我一直都不相信他的那些所谓的女朋友能与他会有什么结局,而且还一直都有点不相信他们之间有否真正建立过恋爱关系。但是此时此刻我还是说出了如此俗气的话,还特意的在女朋友三个字之后加上一个“们”字。
“你是不是很在乎?而且,你是不是真的相信我和她们之间的关系就象人们所说的那样呢?”他低声在我耳边说道。
“我又不是象王婕那般有着倾倒众生的绝世容光,小不点一个,竟然这么其货可居吗?”
“有时候,大众情人并不是每个人最终的最爱,也不一定都适合自己的。你自己当然不知道,我们男生当中,谁谁谁是自己的梦中情人,谁谁谁是自己的理想对象,都有着自己的标准呢!三点一四虽然是公认的校花,但在选择做自己的另一半之时,她并不象在我们男生当中推选校花时那样受人青睐。这或者正如人们所说一样:各花入各眼吧!”
“那你心中的花呢,是哪一种呀?”我转过身,用手勾住他的脖子,直盯着他的眼睛,问道。
“在你没有出现之前,我好象漫无目的的,反正只要长得好看一点的都似乎有好感,但那种感觉我知道肯定不是爱,只是好感而矣。在那次我们足球队主场跟商学院打比赛时,你的那一次回眸一笑之后,我知道,你就是我要找的,而且是唯一的再也不用去想去考虑就能够做出决定的那一个。”宋云重的额头与我的额头相抵,环在我腰间的双手一用力,我弱小的身躯就被他有力的大手抱了起来,紧紧的拥在他坚实的胸前。
“他们给你起的外号可真不错,小麻雀,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哪!而且你这只小麻雀非但不瘦,还肉嘟嘟的呢!”宋云重笑道。
我勾住他的脖子,任由他有力的双臂把我紧紧的箍住,纵然被箍得透不过气来,我仍然在这紧紧的相拥中陶醉。
一整天,我们都陶醉在这样一般的相拥之中。长堤漫步,碧波荡舟,在游乐场中上摩天轮、碰碰车、哈哈镜前哈哈笑……
我们的恋情一开始,就仿如已经进入热恋。与方健“恋爱”了好几个月仍然只礼节性地拉一下手的羞涩有着天渊之别。或者那不叫羞涩,而是正如宋云重所说的那样,是在敷衍他,既然是与他在“恋爱”,则起码有点恋爱的“样子”,最起码,也得拖一拖手仔吧?但潜意识之中,却是在排斥着他的。方健并不是没有过想与我有更进一步的企图,但只要他的手一搭上我的肩头,我就浑身的不自然起来,脸色也是僵硬的。方健自然感觉得到,那手就会讪讪的缩回去。如此这般的试过三两次之后,我的感觉仍然如此,他就不敢将手再往我的肩头上搭,更莫说往我的腰间搂过来了。与宋云重的恋爱则不同,从与他一近距离的在一起,我心里就会自然而然地生出那一种异性相吸的感觉来,就有要拥抱他、或者希望他拥抱我的冲动念头。到如今他真真正正地拥我入怀时,那种终于如愿以偿的心醉感觉,真如天地万物都不复存在,只有我与他,就如此地相拥相抱,相依相偎着静止下去。生生世世,天长地久!
一直以来,我对方健虽然没有感觉,但我却一直都认为他是个很不错的人,是个很合格的男朋友,只不过缘分这东西就是这样怪,你跟他没感觉就无论如何勉强也终究擦不出火花。与他相处这么久,唯一能令我有点心跳、有点迷恋的东西,我想就是他那些文采斐然的写在卡片上送给我的“密语”了。因为这些句子,似乎就是我要对宋云重所迫切想说出来的。
所以,当我与宋云重二人坐在租来的游艇之中,随着碧波荡漾,漂向湖心,任由它自由自在地起伏、漂浮、摇晃,我躺在靠背上,闭着眼睛,在尽情享受着这温馨一刻之时,脑海中想起的就是方健曾写给过我那些“密语”:
“想在你感觉不到的时候,趴在你的胸前,倾听你的心跳,你的呼吸,然后,再偷偷取走你的吻,只愿时光在这一刻停留,让这一刻成为永恒。”
“思念如潮,涌动在每一个想你的夜晚,好想被你抱着、吻着,任玫瑰的气息在身边弥漫,直到永远。”
“用灵魂感觉你的春夏秋冬,用生命感觉你的东西南北,用舌尖感觉你的酸甜苦辣,用一生感觉你的是喜怒哀乐!爱你——”。
我张开眼睛,面前是宋云重如水般温柔的笑脸。我心中柔情万丈,双臂环过他的脖子,献出了我二十岁少女的最纯真最宝贵的初吻。
这时的我,深深的感受到,爱,真的好幸福,拥有了爱情的甜蜜,生命也变得璀璨。我知道,在这样的相拥相亲之中,我们都能感觉得出对方热诚的心跳声,在轻轻地叩击着彼此的心窗,向对方述说着自己的思念,一点点、一滴滴……
我们就如此相拥相偎着不知时间的易逝,及至华灯初上夜幕降临了,我们才意识到该回去了,于是才将租来的游艇还回去,一算钱吓了一跳,我们竟然不知不觉中在艇上如此地度过三个多小时的时光。
8
我与宋云重二人手拉着手攀着楼梯回到我处在三楼的家门前,才松开紧扣着的十指。在我按门铃等待开门之时,宋云重注意到了我爸爸贴在门两边的春联。那是他在前几天帮我们卖春联时他所说出的上联:“云借风上重霄九。”我爸爸回来后对出了下联“运凭福到满门盈”作为我们春节的门联,贴在了家门前。
吃饭的时候,宋云重对我父亲说:“伯父,想不到我自己想出来的上联都对不出下联,你就那么一眨眼之间就给对出来了,好多东西真想请你多多指教才行呢!”
我父亲自然很乐意与宋云重畅谈关于文学之类的东西了,特别是诸如对联呀古诗词这方面的偏于古老的比现代文深奥的文学了。因为我父亲一直都认为,现在的年青人对于这中国文学之中的这一古老文化遗产所知并抱有兴趣的,已是凤毛麟角了,想不到竟然会给他碰到一个,而且还是他女儿的同学。他曾经常在我的面前叹息说当代的真正诗人恐怕只有我们敬爱的伟大领袖毛主席才算得上了,现代的白话体诗歌,他说充其量不过是诗歌而矣,没一点古诗词的味道。所以他自我小时候开始认字时起就教我唐诗宋词元曲子等,其目的或者就是让我成为又一个李清照之类的“生当作人杰”之中的人杰吧?无奈我没有这方面的细胞,任其如何启蒙调教以及填鸭式的灌输,但我就是冥顽不化。虽然很小时候我就能背许多的唐诗宋词元曲子,但到他认为应该对这些古诗词能够精辟解读的年龄之时,我还是搞不懂“枯藤老树昏鸦”(我现在还清楚地记得他第一次教我读“枯藤老树昏鸦”我读成“姑婆老眼昏花”而气得他暴跳如雷)与“小桥流水人家”这两句我认为风牛马不相及的句子,为什么非要放在同一首词里面不可。他从此便感叹他的才学后继无人了,也从此不再对我灌输他的那些古典精华了,唯有独自陶醉、独自捧着书本与前人们在字里行间互相沟通、感知了。
如今让他遇上宋云重,竟然也是如此沉迷于古体诗词,就不得不令他喜出望外了。因为宋云重对于这一方面的知识非但懂,而且能有许多精辟的见解以及另僻蹊径的感悟。这才不得不令我父亲对他另眼相看,并有点相见恨晚的感觉了。
我妈妈看着他们两人一直不停地探讨不停地切磋,并不时装作不经意地瞟我一眼,当然她每一次看我时,我的心思以及眼光都是在宋云重的身上,等到发觉妈妈在看我时,才假装是在听父亲和宋云重在谈论某个句子一般,然后又掩饰地扒两口饭。
我父亲因为有了与之探讨的对象,吩咐我妈妈摆出了久违的酒杯,
并且非要宋云重也喝上一两杯不可。我提示爸爸说宋云重还要开车回广州去,我爸爸却说还回什么回,就睡这儿行了。我问住这儿他睡哪儿时,我爸爸说他就跟我睡,你跟你妈妈睡。
这真是老夫聊发少年狂了。
这顿饭吃了好长的时间,直到桌上的所有菜肴都被我爸爸与宋云重
的酒给下掉了,我爸爸还说要我妈妈再炒一两个菜时,宋云重说再也不能喝了,并说虽然酒逢知己千杯少,但总有个多的时候呀,不喝了不喝了。以及我母亲的从中“作梗”不肯配合,我父亲才作罢。我与妈妈才得以收拾碗筷打扫桌子。
细心的母亲暗示我给这一对“活宝”端上醒酒的参茶!我递茶的时
候手被宋云重调皮地暗暗捏了一下,于是我便知道,他没有一丝醉意,
倒是我们二人这么互一执手,我发觉他眼中的醉意比他喝酒的醉意还要多还要浓。
宋云重或者真的是对古典诗词有着特别的僻好,并不是为了敷衍讨好我父亲,从接下来的事中我才得知道。而在这之前,我却是认为他与我父亲谈了这么多,是完全为了讨好我父亲、是为了给我父亲一个好印象以便日后容易接近我而矣,所以我一直都提心吊胆地听着他们的对话,怕的就是他一时得意忘形而对不上我父亲的话茬露出马脚。但是我错了。
宋云重端过我递给他的参茶,呷了一口之后,抬头发现了挂在墙上的我父亲手录的“春夏秋冬”四个条幅。
条幅里录的是四首回文诗。在我的印象中,这几个条幅挂在这墙上
应该有三几个年头了,我所知道的只是这诗中的字句是可以顺着读也可以倒着读,而字意仍然不变之外,再没有什么其它了,至于这几首诗的作者是谁,是哪个朝代的人,对于我都是不感兴趣的事情。直至他与我父亲的一番对话,才令我对这几首我看了几年的诗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
当时我父亲杜本冠见宋云重端着茶杯站在这几个条幅前端详着,还以为他是在欣赏他的书法,并没有什么在意。但当宋云重说出了那句话之后,我父亲杜本冠就不禁更加对宋云重刮目相看了。
“伯父,你也喜欢研究十言诗吗?” 当时宋云重如是说。
什么是十言诗,对于我自然是一窍不通不知为何物,但对于我父亲
杜本冠来说就不同了。原来,这墙上的几首回文诗,又称作十字诗。因为这不但从头到尾往复回环,读之成韵,而且一首诗中只有十个字,在这十个字之中回环出来,故又称十字诗。我是不知道的,我父亲自然知道。
我父亲因为知道,所以他听了宋云重能够说出这典故而觉得吃惊。因为我父亲一直都认为现今的年轻人,纵使有才学,那都是体现在现代科技、电子、计算机方面,再不就是对经济金融贸易等领域,象宋云重对于古诗词能有如此兴趣并有如此造诣,已经是很难得的了,但就算如此,他仍然没有料到宋云重连十字诗这种诗体都知道,就更加有点惊喜莫名了。
这墙上的四首十字诗,原来是清代女诗人吴绛雪的名作。现在为了
述说方便,录之如下:
《春》:“莺啼岸柳弄春晴,柳弄春晴夜月明,明月夜晴春弄柳,晴春弄柳岸啼莺。”
《夏》:“香莲碧水动风凉,水动风凉夏日长;长日夏凉风动水,凉风
动水碧莲香。”
《秋》:“秋江楚雁宿沙洲,雁宿沙洲浅水流;流水浅洲沙宿雁,洲沙
宿雁楚江秋。”
《冬》:“红炉透炭炙寒风,炭炙寒风御隆冬;冬隆御风寒炙炭,风寒炙炭透炉红。”
当下我父亲杜本冠说:“研究倒说不上,只是觉得这十字诗十分之奥
妙,颇耐人寻味。但这种诗体有一定格式,约束大,创作不易,曾经尝试过创作这种诗体,但终究没能成篇,惭愧啊惭愧!”
酒喝得已有六七分醉的人的话比平时就是多,一般都不会将自己绞
尽脑汁冥思苦想而不成功的创作之事诉之于人前的我父亲杜本冠,竟然会在一个比自己小二三十岁的与他的女儿同龄的宋云重面前说了出来。
以至于宋云重说了一句他却在不久前写过一首十字诗但怕写不好请我父亲祝本冠指点一下的话时,我父亲还以为宋云重也是如他一般酒喝大了所以说话也有点大言不惭了。
但我却是相信的,不为什么,我的直觉告诉自己,宋云重是真的有这个能力,而且他肯定没有醉,肯定比我父亲清醒得多。虽然我父亲只是精神处于极度亢奋的状态,醉是没有的。当然,精神太亢奋有时也会没有平时没喝酒时清醒沉着的。
宋云重却只是轻轻地笑了一下。我父亲就非要宋云重把他所说的自己写的十字诗写出来,看象不象个十字诗的样,并郑重其事地要我母亲尤翠兰把纸笔拿出来摆到桌面上来。
我母亲也有点不相信也以为宋云重喝多了乱说的,所以没有去拿并劝说她丈夫不要跟小孩子较真。我却屁颠屁颠地跑进房中将我父亲的文房四宝拿了出来,摆在桌上。
在我父亲的注视下,宋云重于是在纸上写了十二个字:“笑靥 媚生笑靥娇绽美比桃梅”。
我父亲于是在这十二个字前端详了起来。我虽然不懂这十字诗,但也知道那“笑靥”二字自然是标题,而后面的这十个字才是真正的内容所在。
我父亲看了这十二个字大约有一分多钟之后,不禁拍案而起。请不要误会这个拍案而起,我说的并不是指我父亲发怒的拍案而起,而是拍案称奇或者拍案叫绝而起立的那一种拍案,至于是称奇还是叫绝,那就不怎么好区分了。当然这两者的最终意思是基本相同的。
当时我父亲左手端着茶杯,右手猛的一拍桌子,站了起来,说:“好,好一个‘媚生笑靥娇绽美’,我敢说,这首诗,就算放在古时候,放在吴绛雪的这首公推一枝独秀的‘夏’诗面前也是毫不逊色,是可以真的梅桃比美,甚至可以说有过之而无不及。只是——这首诗有点似曾相识,是不是你这小子剽窃前人的心血结晶呀?”
宋云重笑了笑说:“在伯父面前,我们做晚辈的哪里敢呀!哪里瞒得过伯父你呢?只不过我的这一首《笑靥》的确是在那句‘回眸一笑百媚生’的诗中感悟出来的。”
我父亲这才点了点头说:“所以说我老是觉得有点好象见过的感觉。你的这首十字诗,其实还可以改成七字诗,其意境更加简洁明了。”
“请指教。”宋云重谦恭的说。
“媚生笑靥美如梅。”我父亲执起笔,在纸上也写下了这几个字。然后我父亲说,“怎么样?只不过我这才是真正的剽窃了你的创作了。”
我父亲此时经过一段时间的喝茶之后,酒意已是消退了许多,精神已是没有当初那么亢奋了,说话的声音也小了许多。语气也已经差不多回复到了平时说话般的沉着与闲致。
他二人一直都旁若无人地在那儿咬文嚼字,完全把我们母女二人不放在眼内。我妈妈当然没有什么,她只是自顾自地在那儿看她的电视。但我却是与宋云重让人心醉的恋爱才刚刚开始,每一分每一刻似乎都想与他厮守在一起还不够的,哪里耐烦得了我父亲没完没了地缠着我的宋云重不放呢?我不断地朝宋云重打眼色,可这笨瓜不知是真喝多了还是没看到,还是故意不理我,反正他也是意犹未尽地与我父亲聊个没完。
而我看着桌子上的这十个字,就是不懂他们的这十个字与我的爱情有什么关系。
于是便抗议道:“你们说来说去,这十个字有什么好研究的?我怎么就看不出它能成一首什么惊世骇俗的诗来。”因为当时我仍然未能读懂这十字的奥妙呢!
我父亲笑着看了我一眼,拿起笔来在纸上写下了一首诗。不,应该说是两首诗。在“媚生笑靥娇妍美比桃梅”下写道:
“媚生笑靥娇绽美,
靥娇绽美比桃梅;
梅桃比美绽娇靥,
美绽娇靥笑生媚。”
在“媚生笑靥美如梅”下写道:
“媚生笑靥美,
笑靥美如梅;
梅如美靥笑,
美靥笑生媚。”
如此一来,我才终于明白了这几个字是如何的环回往复,也终于读懂了这首诗的妙处。自然也就能触类旁通,能够把墙上的四首诗换转写成了“香莲碧水动风凉夏日长”和“莺啼岸柳弄春晴夜月明”等等了。
虽然我明白了这诗的妙处,但仍然觉得它与我的爱情没有关系,当然仍不断地朝宋云重使眼色,到我父亲去续茶水时,并偷偷地在他腰间狠狠地掐了一把。这笨瓜才假装突然醒悟地对我父亲说唉呀光顾着说都忘了时间了我得回去了我来的时候都没有告诉家里人呢他们一定很着急最不济你们也得让我打个电话回家告诉我家里吧我家里有电话你们呢你们这里没电话哦门口传达室陈老伯那儿有是吧让小姬陪我去打个电话告诉我家里再说吧。于是我们才得以脱身溜之大吉。
但令我意想不到的是,这首十字回文诗《笑靥》竟然真的与我的爱情有关。宋云重对我说里面的女主角竟然是我。他最初写这首诗的冲动念头就是因为那次他们踢足球回来的路上,看见了我如花的笑靥在突然的回眸之间,给了他脑海中闪过了那句“回眸一笑百媚生”的诗句的契机,并且就此对我一见钟情,偷偷的也从那时爱上了我,最后写了这一首十字诗。想不到他竟然会在那个时候就已经爱上了我,比我暗恋他还要早,真的想不到,因为他这么一个开朗活泼、给人印象是那么大大咧咧的一个人,城府竟然这么深,一直都没能让人瞧出什么端倪。亏我还时常地那么的留意着他呢,怎么就不能早点发现他对我的心思呢?如能早点发现,我也不用那么辛苦地对他朝思暮想了呀!
我知道这首诗是为我写的时候,已经是大二的暑假之时了。那时候我与方健的关系已经正式的寿终正寝了。当然我并没有直接跟他摊牌,而是渐渐地疏远,而且还有意无意地在他面前提起陈创,而且语气也故意显得亲昵,让他意识到我有个高中的好友,而且还是带点“那种”意思的一类。但我没有让我与宋云重的关系曝光,免得陷云重于不义之地,让人说他撬别人的墙脚,令到日后方健与云重心里有刺。方健又不是笨的,自然感觉得出我对他的虚与委蛇,我们的关系也就慢慢地朝着我预想的方向发展,随着他毕业的到来,也就慢慢的无疾而终了。而我与宋云重的恋情,这才从地下发展到了地上,“光明正大”起来了。在暑假里,每逢我们在一起时碰上他的同学以及朋友,他都向他们介绍我说我是他的女朋友。当然这都是在广州时发生的事了。
那一次,他与他高中时的同学们组织去旅游,当然也带上我了。他对他如今在画院读书的一个高中时的同学说,要他替我画一张回眸一笑的画像,好配得上他写的那一首十字诗《笑靥》。他的那画院的同学自然要有我那回眸一笑时的笑脸印象才行,所以那一次旅游时,他与宋云重经常走在我的后面,偷偷地叫与我走在一起的他的同学讲笑话等有趣的事,等到我开怀大笑时,突然在后面叫我的名字,我自然会突然在笑意盈盈时回过头看他们了。一次次的,直到他的那个同学感到我的那回眸一笑的影像已深印他的脑中了才作罢。
当然这一切是在我事先不知道的情况下完成的,否则我才不会让他们俩好象耍猴子一般让我表演回眸一笑呢!那才是真正的浪费表情。
那次旅游后的半个月左右,宋云重便拿着画着我灿烂的回眸一笑的笑容的油画像,上面则题着他于春节时在我家与我父亲一起讨论的那首《笑靥》:“媚生笑靥娇绽美,靥娇绽美比桃梅;梅桃比美绽娇靥,美绽娇靥笑生媚。”
于是我才惊喜地问,于是我才知道他竟然在那一次我们的第一次见面、第一次四目交投时他就已经对我一见钟情了,并且在那个时候就开始酝酿这一首《笑靥》,这一首开始时我还未读懂、还一度在心里抗议它的出现之时妨碍了我与宋云重恋爱时间的十字回文诗了。
当下我自然感动得无以复加,心中升起了万千的柔情,对宋云重的爱更加的热炽,就象大暑天时里的骄阳之火,熊熊升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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